常德城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湖南省常德合成生物制造产业创新创业中心项目维修改造工程立项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推动合成生物制造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提升常德市在该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助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同意你单位实施湖南省常德合成生物制造产业创新创业中心维修改造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504-430700-04-01-707819)。
二、项目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地点为湖南文理学院实训楼C栋,地处常德市武陵区柳叶大道与龙岗路交叉口,维修改造面积4170㎡。主要包括整个创新创业中心的建筑装饰工程、消防工程、水电工程、废气处理工程、生化污水改造工程、合成生物创新创业中心展厅布展硬软装工程以及实验室设备和家具电器采购。
三、项目单位:常德城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负责本项目的建设和管理。
四、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本项目估算总投资3491.0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352 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3.9万元,预备费35.19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预算安排。请按常德市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常政发〔2022〕11号)文件等有关规定严格控制项目投资。
五、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招标投标活动应当按照应进必进的要求进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展。
六、本项目建筑、电气、暖通等,要按国家有关节能法律法规及节能审查要求,在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完善。请根据有关规定及本批复要求,严格按限额设计原则抓紧组织开展项目初步设计,并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工程建设总投资概算。
七、本项目建设工期6个月(2025年5月—2025年10月)。请切实加强项目工期管理,确保项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如不能按期按质竣工投用,须在工期届满后1个月内向我委做出书面说明,并提出整改措施。
八、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得搞任何形式集资或摊派,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严禁挪用各类专项资金。
九、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湖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十、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届满1个月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进一步优化细化建设方案,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常德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