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报来《关于芦荻山一体化污水泵站改扩建工程立项的函》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解决芦荻山片区农产品交易中心污水处理问题,完善相应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满足芦荻山产业发展需要,拟同意你单位实施芦荻山一体化污水泵站改扩建工程(项目代码:2411-430700-04-02-916989)。
二、项目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常德市芦荻山片区马家吉路与芦荻山路之间,规划石公庙路以北,现状污水处理站场地内。建设内容包括:总用地面积2500.4平方米,其中现有部分包括现状一体化设备一处和地下地调节池,新建部分包括设备间一栋、污水处理泵站一座和格栅井一处,及完善相关配套设施。
三、项目单位: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本项目的建设和管理。
四、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本项目估算总投资83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75.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5.19万元,预备费39.1万元。资金来源为市级预算安排830万元。请按常德市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常政发〔2022〕11号)文件等有关规定严格控制项目投资。
五、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购置、安装等,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委托相应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六、本项目建筑、电气、暖通等,要按国家有关节能法律法规及节能审查要求,在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完善。请根据有关规定及本批复要求,严格按限额设计原则抓紧组织开展项目初步设计,并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工程建设总投资概算。
七、本项目建设工期6个月(2025年3月至2025年8月)。请切实加强项目工期管理,确保项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如不能按期按质竣工投用,须在工期届满后1个月内向我委做出书面说明,并提出整改措施。
八、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得搞任何形式集资或摊派,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严禁挪用各类专项资金。
九、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湖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十、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届满1个月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进一步优化细化建设方案,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常德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4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