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对《常德市合成生物制造产业发展促进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 会议现场
合成生物制造作为新质生产力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方向之一,正在逐步成为先进制造业的核心构成。近年来,常德市高度重视合成生物制造产业发展,相继出台了《常德市合成生物制造产业发展规划(2024-2028)》《常德市支持合成生物制造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等制度文件,为合成生物制造产业充分赋能。目前,全市已基本形成以津市市、安乡县、常德经开区等区域多点并进、各具特色的合成生物制造产业发展格局。其中,共有各类企业28家,2023年工业总产值达99.3亿元。
为进一步保障合成生物制造产业领域措施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今年9月以来,常德市启动了合成生物制造产业发展促进立法。
此次提交审议的《条例(草案)》采用“小快灵”立法模式,全篇不设章节,共计23条,内容涵盖立法目的、合成生物制造产业定义、适用范围、立法原则、政府职责、部门职责、绿色通道、平台建设、引导企业提质发展、支持创新发展、资金支持、要素供给、人才促进、知识产权和国际贸易保护、招商宣传促进、容错机制、生态环境保护、生物安全与科技伦理、人大监督、法律责任和施行时间等。
本次审议后,立法专班将秉持“开门立法”的宗旨,面向社会深入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对法规草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