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海绵城市建设服务中心:
报来《关于请求对陈家港综合治理项目进行立项批复的报告》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水体流域排水防涝能力,改善周边居民生活环境,拟同意你单位实施陈家港综合治理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包括对陈家港河清淤截污,欣荣路污水管网接顺、路面整修等。涉及水域面积约36047平方米,清淤量约25276立方米,排水量约97326立方米。涉及建设雨水管网626米,污水管网690米。另外还包括欣荣路、竹叶路两条道路路面工程等建设。
三、项目单位:常德市海绵城市建设服务中心,负责本项目的建设和管理。
四、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本项目估算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338.3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0.18万元,预备费71.43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投资及市财政预算安排。请按常德市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常政发〔2022〕11号)文件等有关规定严格控制项目投资。
五、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购置、安装等,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委托相应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六、本项目建筑、电气、暖通等,要按国家有关节能法律法规及节能审查要求,在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完善。请根据有关规定及本批复要求,严格按限额设计原则抓紧组织开展项目初步设计,并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工程建设总投资概算。
七、本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2024年4月至2025年3月)。请切实加强项目工期管理,确保项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如不能按期按质竣工投用,须在工期届满后1个月内向我委做出书面说明,并提出整改措施。
八、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得搭车建设或变相建设办公用房等楼堂馆所,不得搞任何形式集资或摊派,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严禁挪用各类专项资金。
九、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湖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十、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届满1个月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进一步优化细化建设方案,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常德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