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常德外国语学校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批复

2023-01-16 08:35 来源: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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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城市公用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常德外国语学校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请示》收悉。根据《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湘发改价费规〔2020〕801号)及我委《关于重新明确市城区停车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常发改价费〔2022〕331号)规定,通过现场勘察并综合考虑该停车场及周边交通的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就你公司常德外国语学校停车场(地面停车泊位53个)停车服务收费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收费时段

全天实行24小时停车服务,但区分白天(7:00至22:00)和夜间(22:00至次日7:00)不同标准收费。

二、收费标准

该停车场设计为停放小轿车和SUV型车辆。白天:每车每半小时(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算,下同)1.5元;夜间:每车每半小时0.5元。

三、减免规定

1、对即停即走(不超过30分钟)车辆、执行任务的军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邮递车、环卫车、市政设施维护车、殡葬车、银行运钞车、持有残疾证残疾人驾驶的本人车辆及交通事故处理期间的机动车辆,免收停车费。

2、对常德外国语学校登记的学生家长车辆每周工作日7:00至22:00免收停车费。

3、对停放时间不超过1小时的新能源车辆(完全或主要依靠新型能源驱动的汽车,主要包括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电动汽车)免收停车服务费。

4、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的,从其规定。

5、停车时间超过上述免费时间的车辆,不享受免费优惠,计费时间从车辆进入停车场起计算。

四、收费管理要求

你公司接此批复后,应在停车场入口处、缴费处等醒目位置按规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减免规定、监督电话等相关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检查。

本批复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期间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即按新的国家政策规定执行。

 

 

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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