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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三月,草长莺飞
看到美好的事物总想拍下来
一旦遇到酷酷的战舰、军机等军事设备
就更加抑制不住冲动,想要拍下来
然而
你随手拍的一张照片
可能泄露了军事机密
对我们国家安全是极大的威胁
因此,我们国家对军事设施进行严加保护管理,并专门出台了《军事设施保护法》,其中就明确规定:禁止对军事禁区进行摄影、摄像、录音、勘察、测量、定位、描绘和记述。对军事管理区进行摄影、摄像、录音、勘察、测量、定位、描绘和记述,必须经军事管理区管理单位批准。
案例1:无人机闯入军事管理区,器材被扣押
据新华社报道,2020年8月,安徽省池州市某地方公司临时受地方国土部门委托,进行土地使用确权登记勘察。2名职员操控一架旋翼无人机在民兵武器装备仓库上空盘旋飞行,由于事前该部门未向军事管理单位和委托公司通告相关情况,导致该公司无人飞行航拍器非法闯入军事管理区。
军地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相关规定,暂扣1套无人机航拍系统、1台互联网笔记本及1台地方牌照车辆,清除非法拍摄的军事设施影像资料,并对2名操控人员批评教育,同时责令涉事单位出具正式公文说明情况。
法律依据:
《军事设施保护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军事管理区进行摄影、摄像、录音、勘察、测量、定位、描绘和记述,必须经军事管理区管理单位批准。
《军事设施保护法》还规定:
违反规定的,军事设施管理单位的执勤人员应当予以制止。不听制止的,可以采取强制带离、控制非法进入,扣押用于实施违法行为的器材、工具或者其他物品,并移送公安、国家安全等有管辖权的机关等措施。
制止不听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的处罚规定: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你以为,只是拍张“帅照”,但是别有用心的军事间谍却能从你的这些照片,或者视频、文字中了解我国的军事设备或武器,还可以通过照片中透露出的地形地貌来判断军事行动方向。这会对我们国家安全带来极大的影响。
案例2:为境外人员拍摄军舰照片获刑14年
据最高院发布消息,2019年7月,被告人黄某某通过微信聊天与境外人员“琪姐”结识。2019年7月至2020年5月,在“琪姐”的指示下,黄某某利用在某军港附近海滩从事婚纱摄影的便利,使用专业照相器材、手机等远景拍摄军港周边停泊的军舰。为了避免暴露自己,黄某某还采用欺骗、金钱引诱等方式委托他人为自己拍摄该军港附近海湾全景。黄某某以每周2到3次的频率,累计拍摄达90余次,其中涉及军港军舰照片384张。
黄某某将拍摄的照片通过网络以共用网盘、群组共享等方式发送给境外人员“琪姐”,共收取对方提供的报酬人民币4万余元。经鉴定,涉案照片涉及绝密级秘密3项,机密级秘密2项。
最终,黄某某因犯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4万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百三十一条 规定,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国是千万家、有国才有家。国家安全工作,归根结底是保障人民利益,国家安全与我们的工作生活息息相关,维护国家安全,每个人都应该参与其中,贡献一份自己的力量。
请大家牢牢记住:军事设施一定不能拍摄!如果路过军事基地,最好赶快离开,不要好奇往里张望,尤其不要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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