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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持方向及额度
1.废旧产品设备回收体系建设。支持建设规模化规范化的以废旧产品设备为主的废旧物资回收体系、绿色分拣中心、公共机构办公设备回收“公物仓”。汽车、家电、电子产品等规范化二手商品流通交易市场。补助比例为核定总投资(不含土地、市政费用)的30%,不超过500万。
2.废旧资源循环利用。支持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橡胶、废塑料、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旧电池、报废汽车等再生资源规模化回收利用项目。补助比例为核定总投资(不含土地、市政费用)的15%,不超过500万。
3.再制造项目建设。支持工程机械、农用机械、轨道交通、汽车零部件、工业母机等再制造产业项目。补助比例为核定总投资(不含土地、市政费用)的15%,不超过500万。
二、相关要求
1.项目单位方面。项目单位要合法合规,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等。
2.项目方面。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有一定的示范带动效应;立项、用地、环评、能评、施工许可证等前期手续完备,已开工或具备开工建设条件;配套资金落实到位,能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三、其它事项
1.资金支持方式。以投资补助为主,贷款贴息或其它补助方式为辅。
2.申报流程。项目单位向当地发改部门递交申请文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及相关佐证资料。项目通过审核后,资金直接下达到具体项目或项目单位。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资金申报,过时不能补报,具体申报时间及细节以当年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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