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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常德市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管理办法》(常发改粮调〔2022〕483号)的有关规定,经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农发行常德市分行组成的市基金管理小组审核,确定常德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列入市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参与企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向市基金管理小组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提出意见。
公示期:2022年12月21日-27日。
联系电话:0736—7215912,邮箱:190175512@qq.com。
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常德市财政局
农业发展银行常德市分行
2022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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