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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县市区发展改革委,省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等有关工作部署,省发展改革委和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以下简称“国开行湖南分行”)共同开展“三高四新”融资专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细则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省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开行湖南分行建立总量1500亿元的“三高四新”融资专项,重点支持我省重大基础设施、先进制造业、新型城镇化扩容提质、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与修复、乡村振兴、基本公共服务等领域项目建设,为我省“十四五”起步开局打下坚实基础、夯实资金保障。
二、支持领域
(一)重大基础设施
1.交通。包括铁路(含站场)、公路、机场、轨道交通、港口、综合交通枢纽等项目。2.能源。包括重大电源、电网、能源储配基地、新能源等项目。3.物流。包括国家物流枢纽,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区域性冷链物流中心和特色冷链物流基地,县域、镇域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等。4.新基建。包括5G基站建设,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湖南能源大数据智慧平台,长沙麓谷、望城、株洲云龙、郴州东江湖等网络数据中心集群,智慧城市等项目建设。
(二)先进制造业
1.优势产业。包括工程机械、轨道交通装备、航空航天、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新材料等我省优势行业的战略性、支撑性、带动性项目,优先支持纳入全省重点项目清单的项目,优先支持军民融合、重大科研成果转化等项目。2.产业平台。包括园区建设“135”工程(园区厂房、检测平台等),“两区两山三中心”(长株潭自主创新示范区、郴州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岳麓山大科城、马栏山视频文创园、国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创新中心、岳麓山工业创新中心、岳麓山种业创新中心)等重大创新平台,综保区、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保税物流中心、临空产业集聚区等自贸区基础设施等。
(三)新型城镇化扩容提质
1.重大区域项目。包括长株潭一体化,衡阳、岳阳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湘赣边区域合作示范区,洞庭湖生态经济区,湘南湘西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湘西地区开发等重大区域战略项目等。2.城市更新。对城市(仅限地级市)特定建成区域的提升改造建设,包括拆迁安置、人居环境治理、住宅修缮改造、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产业提质升级及配套、历史风貌保护等内容。3.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包括县域公共服务提标扩面(医疗卫生设施、职业教育设施、文旅设施等)、县域环境保护提级扩能(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设施等)、县域市政公用设施提挡升级(市政交通、市政管网、县城智慧化改造、更新改造老旧小区等)、县域产业培育提质增效(产业平台配套设施、冷链物流设施、农贸市场等)等4大方面设施建设。
(四)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与修复
支持长江经济带突出问题整改、湘江保护治理第三个“三年行动”、洞庭湖水环境治理、污水处理、垃圾焚烧发电、片区环境综合整治、国家储备林、沿江化工企业搬迁等项目。
(五)乡村振兴
1.现代农业及基础设施。包括绿色优势现代农业、认定为国家级和省级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高标准农田,中心镇和特色小镇,农产品加工、仓储、冷链物流设施等。2.乡村建设。包括村庄道路、城乡供水一体化、新一轮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农村厕所、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治理等项目建设。3.乡村旅游。支持长征文化公园(湖南段),重要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精品线路项目建设。
(六)基本公共服务
1.医疗卫生体系补短板。支持国家医学中心、区域医疗中心、省本级医院提质、地市医疗体系升级(医联体)、县级医疗能力拓展(医共体)、公共卫生防疫体系建设、“医养结合”养老体系建设、护理人才培养工程,补齐省市县三级医疗卫生体系短板。2.职业教育。推广产教融合,支持职教城、实训基地、高职院校建设。
三、专项政策
深入贯彻落实投融资领域“放管服”改革要求,按照便利度、满意度“双提升”要求,对于纳入本融资专项支持的项目,国开行湖南省分行在服务团队、审批流程、贷款规模、授信条件及融资利率上提供专项政策支持。
(一)工作机制
省发展改革委与国开行湖南省分行建立融资专项会商协调机制,加强项目申报、推进、落实情况的对接和信息共享,协商解决突出问题和重大事项。各地发改部门统筹加大项目谋划力度,加快办理项目审批手续,与国开行湖南省分行各工作组做好对接,指导协助项目单位尽快完善贷款条件,推动项目尽快开工建设。
国开行湖南省分行通过14个专项工作推进小组(见附件1),与各市州发改委、重点企业开展对接。对纳入融资专项的重点项目,确立服务团队,在项目策划、融资模式设计、产品设计等方面加大指导力度,提升服务质量和效果,并视情况组织召开专题培训会。
本融资专项具体牵头协调部门为省发展改革委投资处、国开行湖南省分行规划发展处。
(二)授信条件
国开行湖南分行对纳入融资专项支持的项目,开辟优先审批、急事急办、减利让费的绿色通道,加快授信审批进度,提升工作效率。在准入要求、担保方式等方面给予开行政策允许内最优条件支持。
(三)贷款规模
国开行湖南分行对纳入融资专项支持的项目,在贷款规模上给予专项保障,优先满足符合授信和发放贷款条件的项目资金需求。
(四)融资利率
国开行湖南分行对纳入融资专项支持的项目,给予国开行政策允许内最优融资利率支持。
四、工作流程
(一)建立项目库
一是申报项目须符合相关规划,符合土地、资金、环境容量等要素供给条件,原则上已完成审批核准备案、规划、土地、环评等审批手续或近期可完成相关手续。二是在2021年需开工项目。三是项目投资规模原则上要求3亿元以上,项目自身通过市场化运营可实现收益平衡,不得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四是融资主体具有稳定经营性现金流,已实现市场化运营,符合国开行授信条件。
(二)地市申报
各地发展改革部门根据在库项目成熟度和融资需求,与对应国开行湖南省分行工作组沟通会商,初步审核达成共识后,通过全省投资项目综合管理系统(http://222.240.80.7:8089/admin/index.page?menupath_menuid=sgyp_xmk&fromtop=true)申报符合融资专项项目,并填报申报表。按照属地原则,县市区项目由市(州)发改委汇总后,同步报送省发展改革委、国开行湖南分行。省直项目由相关单位直接报送。
(三)审核发放
国开行湖南分行对项目进行业务性筛选把关后,再由省发展改革委进行政策性把关,双方商讨形成《融资专项推荐项目清单》,反馈市(州)发改委。国开行湖南分行对清单中项目进行独立评审和审议,按照“能贷尽贷”原则,及时给予贷款支持。
(四)反馈通报
省发展改革委定期对清单中项目的融资落地情况开展调度,向市(州)发改委反馈通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并推动后续批次项目策划和申报。
(五)时间要求
请各地、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加快构建“立项一批、开工一批、推进一批、建成一批” 的重大项目推进机制,抓紧谋划、摸排符合条件的优质项目。在2021年4月20日前,按附件要求汇总报送首批项目清单。第二批项目原则上在6月30日前报送(不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
202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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