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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在市司法局大力支持下,我委积极落实《常德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纲要》)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法治对发展改革中心工作的服务和保障作用,全面推进系统普法、严格执法、尊法守法。法治机关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我委2020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增强法治意识,坚持法治思维
积极组织委党组各项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积极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干部不断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让宪法精神深入人心。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做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确保各项工作有法可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意识
我委根据人员变动及职责分工调整情况,印发了《关于调整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常发改法规〔2020〕275号),及时对我委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和充实。为使“七五”普法教育工作有序开展并落到实处,印发了《2020年“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工作方案》(常发改法规〔2020〕265号)。对法治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将法治工作纳入当年年度工作目标,使法治工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保证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规范行政管理,完善法治环境
1.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我委着力强化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对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各类文件均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制发,并按照程序要求进行合法性审查报市司法局备案。今年以来,依法审批文件80余件,其中规范性文件2件。
2.进行公平竞争文件清理。为促进形成统一开放的全国性市场,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根据省市统一安排部署,我委梳理了从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共5年的存量文件2945件。其中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文件有277件,经审查违反0件,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起草的文件有4件,未出台影响公平竞争的文件。
3.开展招投标文件专项清理。2019年,根据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的统一安排,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对全市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涉及妨碍营商环境的文件进行了清理。今年6月,由我委牵头开展了回头看工作,一方面是对去年需要修订和废止的文件开展回头看;另一方面是清理和废止与上位法不符、违反竞争中性原则、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投标、妨碍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现代市场体系的各项制度规定,目前已经完成全市的招投标文件清理工作。
4.推进四项制度落实。去年,我委制定了《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决定说明理由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常发改法规〔2019〕350号),下发到全委所有科室和区县市发改部门,要求遵照执行。为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我委实行行政执法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要求在行政执法岗位的工作人员全部持证上岗。今年4月,对全委109人行政执法证和4人执法监督证进行了清理和换发。为落实全过程记录制度,6月,我委花费3万余元添置视频监控设备、录音设备、电脑等,建立了专门问询室,并为多个执法科室配备了行政执法记录仪。
(四)落实放管服改革,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1.合并审批简化办事流程。为让企业少跑路,提高办事效率,我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委招标事项核准工作的通知》(常发改法规﹝2017﹞596号),对需要履行招标事项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能在项目核准或审批时一并核准招标事项的,应当以一个文件核准或审批,同时对备案项目不再要求核准招标事项,企业来我委办事由跑两次减为一次。据初步统计项目招投标核准文件数量从往年150个左右,减少到2018年的59个,2019年的27个,今年截止目前只有5个,大大简化了流程提高了工作效率。
2.清理各类证明事项和执法主体资格。按照“放管服”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对涉及我委的行政审批证明事项进行梳理,共计梳理行政许可事项7项,证明事项32项,清理行政执法主体 6个,均有相关法律法规依据。
3.下放行政审批权限。为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我委从2018年起分别向经开区、高新区、柳叶湖、桃花源、西湖、西洞庭管理区下放了5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做到了应放尽放,扩大了区域经济发展自主权,激活了市场活力。
4.规范收费管理,建立收费管理目录清单。实行行政事业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并动态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省出台的减轻企业负担政策,全面取消、停征和降低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定期通过市发改委网站、市民之家窗口等渠道公示《常德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常德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规定目录之外的行政事业性(涉企)收费一律不得收取。目前,我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涉及13个部门,共31项(中央立项);涉企收费项目涉及9个部门,共计15项(中央立项),我市已全面实现省立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
5.全面落实节能和生态环境保护,实行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我市节能工作紧紧围绕能源消费增量和单位GDP能耗两项能源“双控”目标,自加压力,迎难而上,取得了较好的成绩。2019年,单位GDP能耗降低5.05%,能源消费增量仅为2.39%,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2019年市州人民政府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情况的通报》(湘政办函〔2020〕83号),对常德进行了通报表扬。
(五)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1.加大信息归集力度。2020年以来,全市新归集“双公示”信息近2.5万条,归集“红黑名单”信息1万余条,归集新闻案例800余条,信用常德网站访问量累计突破200万人次。
2.动态发布“红黑名单”。全市发布“红黑名单”13411个,包括企业诚信“红名单”1312家,企业失信“黑名单”1664家,自然人失信“黑名单”10435个。
3.积极开展信用修复。组织160多家企业参加信用修复培训会,指导开展信用修复工作。今年来已有19家企业完成22条行政处罚信息修复。就《常德市信用修复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成员单位和区县市意见建议,待完善后出台。
4.落实联合奖惩措施。联合激励方面,市发展改革委组织信用良好的企业积极申报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贴息名单。积极开展“信易贷”工作,据不完全统计,截至6月底,我市9家银行共推出“信易贷”产品29个,累计发放企业2153家,贷款总额22.83亿元;自然人11.44万人次,贷款总额94.4亿元。联合惩戒方面,截止2020年6月23日,全市法院仍有正在发布状态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1712人次,其中自然人10445人次,企业单位1267家,限制高消费30922人,累计限制购买飞机票48294人次,限制购买火车票9155人次,有8160名失信被执行人迫于压力履行义务。
5.营造诚信宣传氛围。抓住“6·14信用记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印发《关于开展2020年征信知识宣传活动的通知》,积极部署征信知识及诚信文化宣传“五进”活动。先后在市民政局、市水利局、市国资委、市发展改革委、大湖股份、团市委等集中开展多场诚信文化宣讲活动,增加了诚信文化宣传频率,不断形成宣传声势。
(六)加大法治宣传力度,打造良好社会氛围
1.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今年是《国家安全法》颁布实施五周年。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了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我委各个办公区通过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醒目处悬挂宣传横幅、摆放盾牌进行宣传,编印发放资料三百余册发放给干部职工和群众。
2.积极推动学法用法考法。为加强全委干部职工法律知识素养,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我委积极动员全市发改系统参加省发改委组织的“七五”普法学法工作。截止目前,市发改系统180名干部职工均百分之百完成了学法考法工作。
3.加强法治培训。委党组会进行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专题学习,集中学习了《突发事件应对法》。7月邀请了湖南文理学院法学院教授为全委干部职工以《民法典》为题,开展了专题辅导解读。
二、存在的问题
1.法治队伍建设亟需加强。市发展改革委目前具有行政执法证的人员有109名,发改系统涉及投资、招投标、价格、粮食、能源等多个方面,行政执法要求高、难度大,执法人员既要懂得法律政策,又要通晓本行业务,新进人员或人员轮岗后又缺乏相应的业务培训,存在法律素养不够高、业务能力不够精的问题。作为一个宏观经济调控部门,更多的精力在于服务社会经济发展方面,在法治队伍建设方面还有待加强。
2.事中事后监管缺乏有效手段。2017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六号)将“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行政许可事项取消后,我市招标代理机构从2017年的35家增加到现在的105家。大量缺乏资质和工作经验的公司、人员涌入,造成我市招标代理机构鱼龙混杂,人员良莠不齐。许多招标代理机构唯利是图扰乱了招投标的正常市场秩序,但行政监督部门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
3.普法宣传成效有待提升。目前我们的普法教育主要是法律知识的宣传,采取的发放普法资料、定期宣传等方式,以灌输式为主,就广大受众而言,普法只是任务,而不是需求,没有形成由“要我学”的被动状态向“我要学”的主动状态转变,效果难以深入人心。
三、工作建议
1.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营造守法诚信的市场环境。①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扩大“红黑名单”范围,我委目前推动的“信用常德”体系建设,涉及范围还太小,联合惩戒力度还不大。下一步还要更广,更严的推动信用体系建设,在全社会形成市场主体一次违法、失信,处处受限的惩戒效果。②加大执法力度,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目前在项目投资、招投标、价格、粮食管理等方面,违法成本过低,是部分人员敢于违法的主要原因。建议上级部门修改有关法律,增加违法成本,加大处罚力度。特别是《招标投标法》要加大处罚力度,增加串标围标的违法成本,保证招投标市场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2.普法学习要有创新性的进行。目前,普法学习、考试创新性不强,与身边业务联系不够紧密。今年,省普法考试由省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考试的内容与本单位的业务紧密相联,增强干部学法考试兴趣,我觉得这一改革非常好。建议省主管部门还要组织形式多样的普法学法考试,变“要我学”的状态为“我要学”的主动状态。
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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