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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申请新租赁‘135’工程标准厂房租金奖补”一次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0-05-15 17:28    信息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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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政策依据

    对2020年2月—6月期间,新租赁“135”工程标准厂房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租期一年以上,且完成投产的企业,一次性给予适当租金奖补。(湘政发[2020]3号)

    二、政策类别

    租金奖补

    三、实施主体

    省发展改革委

    四、兑现层级

    省级

    五、政策期限

    2020年2月—6月

    六、申报条件

    2020年2月——6月期间,新租“135”工程标准厂房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租期一年以上,且完成投产的企业

    七、申报材料

    租赁合同、租赁入驻企业营业执照、反映厂房建成及企业入驻投产的照片,工人工资发放、厂房水电缴纳、支付厂房租金凭证(最近一个月),销售产品回款的银行转账记录或发票(至少一笔),其他可反映企业入驻投产的相关资料。

    八、申报流程

    企业自主申报,将相关材料报至所在县市区或园区政务大厅,政务大厅受理后转给当地发展改革部门。经过县市区初审、市州复核后,由市州发展改革委汇总上报至省发展改革委。

    九、申报方式

    窗口申报:县市区或园区政务大厅政策兑现窗口受理

    十、兑现形式

    下达租金奖补资金

    十一、办理时间

    暂定7月中旬,届时将通过省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另行发布申报通知

    十二、咨询电话

    0736-7256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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