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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依据
对2020年2月—6月期间,新租赁“135”工程标准厂房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租期一年以上,且完成投产的企业,一次性给予适当租金奖补。(湘政发[2020]3号)
二、政策类别
租金奖补
三、实施主体
省发展改革委
四、兑现层级
省级
五、政策期限
2020年2月—6月
六、申报条件
2020年2月——6月期间,新租赁“135”工程标准厂房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租期一年以上,且完成投产的企业
七、申报材料
租赁合同、租赁入驻企业营业执照、反映厂房建成及企业入驻投产的照片,工人工资发放、厂房水电缴纳、支付厂房租金凭证(最近一个月),销售产品回款的银行转账记录或发票(至少一笔),其他可反映企业入驻投产的相关资料。
八、申报流程
企业自主申报,将相关材料报至所在县市区或园区政务大厅,政务大厅受理后转给当地发展改革部门。经过县市区初审、市州复核后,由市州发展改革委汇总上报至省发展改革委。
九、申报方式
窗口申报:县市区或园区政务大厅政策兑现窗口受理
十、兑现形式
下达租金奖补资金
十一、办理时间
暂定7月中旬,届时将通过省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另行发布申报通知
十二、咨询电话
0736-7256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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