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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我市发售资格预审及招标文件收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09 15:51    信息来源:市发改委

  • 常发改价服〔2019〕257号 

    各招投标代理机构:

    根据2019年5月9日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联席工作会议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招标人发售资格预审及招标文件收费行为,切实保护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收取的费用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全市各相关代理机构应严格按此规定执行,各投标人积极配合。


                         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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