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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9月11日至10月31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发改委进行了巡察。2017年12月21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在市发改委召开了巡察反馈会,反馈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定不移推进整改
(一)深化认识抓整改。委党组深刻认识到,市委开展巡察,是对全委进行的一次“政治体检”,有助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全委各项事业健康发展、全面发展。委党组一致认为,巡察组反馈的问题非常客观,提出的建议非常中肯,全委必须提高整改工作的自觉性。委党组研究巡察整改方案时,要求各整改工作责任领导和科室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严格执行整改方案,确保整改实效。在2017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上,委党组成员对巡察指出的问题主动认领、深入剖析,广泛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明确整改措施。
(二)强化举措抓整改。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巡察反馈会议召开以后,我委及时召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巡察整改方案。在整改过程中,委党组对领导分工不当、制度建设滞后、项目监管缺失、选人用人不规范、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进行专题研究。二是强化责任落实。我委对巡察反馈的每个问题,均明确了整改工作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整改时限,对不按要求整改的严格追责。三是强化日常调度。我委人事科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统筹调度,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按旬调度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力的及时督办,确保所有问题按时整改到位。
(三)固化机制抓整改。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我委注重从根源上找原因,靠建机制来防范,真正实现长管长严、长管长效。整改期间,在项目管理方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事项核准工作的通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常德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在内部管理方面建立健全了《党组会议制度》、《主任办公会议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工作纪律管理制度》、《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两个责任”谈话制度》、《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细则》、《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支部党建工作考核办法》,制度笼子越扎越牢,干部规矩意识越来越强。
二、坚持政治标准,从严从实抓好整改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党组分工不当”问题的整改情况。在事前充分征求委党组成员意见的基础上,于2018年1月11日召开委党组会议,对委领导分工进行了调整,并及时印发了委领导调整分工的文件。委领导调整分工充分考虑了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发改工作实际,确保领导分工更加科学、合理。一是将业务工作联系紧密的科室由同一领导分管。二是优化了担任非领导职务的领导的分工,部分协助党组成员联系有关工作,部分专门负责产业立市三年行动方面的专项工作。三是关于巡察组指出的部分领导长期分管一个科室的问题,考虑到该科室工作的重要性和连续性,将于一年后调整到位。
2、关于“制度建设滞后”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方面,加强宏观管理制度建设。起草了《常德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事项核准工作的通知》,严格落实上级关于“具备在项目核准或审批时一并核准招标事项的,应当以一个文件核准或审批”的政策。另一方面,加强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在之前已有制度的基础上,修订完善了10项内部管理制度。
3、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制度建设。根据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党组会议、主任办公会议制度,明确了“三重一大”事项的具体内容,确保科学决策、民主决策。重大项目集体决策方面,分别明确了党组会和主任办公会研究的具体范围,委党组会研究中央、省预算内基本建设年度框架计划申报,审议市本级政府投资年度计划,主任办公会研究中央及省预算内投资、省其他专项投资项目、国家专项建设基金项目申报,审批、核准市本级权限内投资项目。二是提高委党组会议质量。会前提前告之会议议题、分送会议资料,会中充分讨论每个议题。三是适当增加党组会议次数。为确保重大问题能及时提交集体研究,明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组会议,自巡察组反馈意见以来,我委实际召开党组会11次。
4、关于“项目监管缺失”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完善了《稽察工作考核评估细则》,通过完善考核充分调动全市发改系统项目稽察工作积极性。二是积极推行项目在线监管。已于2017年12月底前完成2016年中央和省预算内798个项目的在线调度,并建立了监管台账,将在线调度情况纳入了年度考核,收集整理并建立了2017年度中央、省预算内投资和专项建设基金项目稽察监管台账,已从2018年1月份开始实施在线监管月调度模式。三是完成了2017年度稽察检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复查,形成《全市2017年政府投资项目稽察工作情况报告》,经委党组研究决定,将有关情况呈报市政府相关领导,并对相关问题下达督办函。
5、关于“会议记录痕迹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增加干部人事工作记录本和主任办公会议记录本。二是加强对会议记录人员的教育,切实规范会议记录,委党组会议记录做到了会议基本信息齐全、内容记录清晰。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关于“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高度重视党建工作。坚持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要求、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自巡察组反馈意见以来,委党组会研究党建工作4次以上。委党组书记多次在党组会、委务会、全体干部大会上强调党建工作有关要求,并经常亲自过问、检查党建具体工作。二是加强党建工作督促。督促各党支部积极组织开展集体学习讨论、主题党日活动等,切实加强党员的党性教育。三是进一步规范党费使用。出台了《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严格按规定开展党费收缴使用工作。
2、关于“组织活动开展不正常”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员政治理论学习。完善了《市发改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中心组集中学习讨论时安排中心组成员作中心发言,其他成员均充分参与讨论发言。二是严格考核党建工作。出台了《支部党建工作考核办法》,明确了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建立了相关奖惩机制;机关党委对各党支部2017年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指出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整改到位。三是对巡察反馈的有关问题的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3、关于“选人用人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完善相关手续。经与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等部门衔接,对选人、用人手续不规范的问题进行整改,目前已基本整改到位。二是清理、规范干部档案。再次对全委干部的人事档案进行了复核,针对巡察反馈和我委再次复核中发现的问题,正按有关规定纠正完善。三是严格落实选人用人制度。巡察以后我委开展了两次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严格执行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市直单位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关于“配合巡察工作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2017年11月2日,召开专题党组会议,就个别干部配合巡察工作不积极的问题进行了研究,当事人在会上进行了深刻检讨,各党组成员对其进行了严肃批评,会后将党组研究处理情况专题报告给了市委巡察办。二是在党组织生活会上进行深刻检讨。当事人在所在支部2017年度组织生活会上,就其配合巡察工作不积极的问题再次进行了深刻检讨。
2、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履行主体责任。出台了《市发改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的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党组及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完善了《市发改委“两个责任”谈话制度》,进一步明确了谈话要求,对谈话情况建立了台账,切实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二是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建立了纪检组与政府投资项目监督检查科工作联系机制,加大项目监督检查力度,完善政府投资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程序,形成项目监管合力。三是加强了选人用人监督。建立党员干部廉政档案,严把干部提拔廉政意见回复关,目前在干部评先评优、提拔使用环节,已出具干部廉洁意见回复函5份。
3、关于“工作纪律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规章制度。出台了《工作纪律管理制度》,明确了上班工作纪律、请销假制度和出差管理制度。二是加强对干部平时遵守工作纪律的监督检查。自巡察组反馈意见以来,我委人事科、纪检组联合开展了2次上班工作纪律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在委务会上进行了通报,并扣除了个人及其所在科室目标管理考核分值。三是对巡察组指出的相关违纪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在科室考核和干部考核时进行了扣分处理。
(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1、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停止违规挂资、挂职取酬。我委2名干部已于2017年1月起停止挂资取酬,委属相关单位已从2017年11月起停止任何人在该单位挂资取酬;严格执行市委组织部关于挂职干部的相关管理规定,禁止对挂职干部发放交通、误餐补贴。二是及时停止违规发放住房补贴。自巡察组指出该问题后,我委立即停止发放新进年轻干部的住房补贴,并对违规发放的住房补贴进行清理。三是及时开展批评教育。分管领导、相关责任人在2017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上,就财务管理有关问题进行了自我批评,并表态以后将进一步严格财务管理。
2、关于“令行禁止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根据公务用车管理办法,除传送机要文件,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通知的重要会议和紧急公务,交通补贴区域内的专项检查、督查、考核、视察及外地来常的公务活动,到事发现场处理突发应急事件可以派遣公务用车外,其他情况严格按规定,市城区内均不使用公务车辆。二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严格根据公务接待规定,控制接待范围和标准。
3、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修订完善了《市发改委财务管理制度》,从制度上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行为。二是加强对财务人员教育培训,提高其管理水平。三是规范财务凭据。规范财务报销资料,严审所有票据,购置的办公用品、印刷品均要求清单化、明细化。四是规范工会帐目管理。工会经费已实行专户管理,实行工会主席“一支笔”审批。
4、关于“经费控制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对印刷品、办公用品实行年初计划申报管理制,由科室列出计划,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办公室备案。二是纳入政府采购目录的物品,严格履行采购程序,由科室提出申请,报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办公室统一采购。三是加强了对财务报销相关附件、价格、数量、品类的审核。
5、关于“财务支出不合规”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相关费用报销的审核。二是严控会议费支出,自2018年起各类会议必须到财政定点酒店召开,报销时各项附件资料必须齐备。三是进一步规范差旅费用报销。对违规报销的6000元差旅费已由干部个人退回并统一上缴到市纪委,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三、保持政治定力,持之以恒深化整改
(一)坚持不懈,确保整改实效。一方面,对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进一步明确整改时限,加大整改力度,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另一方面,对已整改到位的问题,长期坚持,注重防范,确保不发生“改后就忘、忘了又犯”的现象。
(二)严字当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党建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切实提高委全体党员干部的规矩意识,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三)统筹结合,推进全面发展。为巩固扩大巡察整改成果,将巡察整改工作与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相结合,与落实“开放强市、产业立市”战略相结合,与落实当参谋、抓项目、促改革、搞协调、稳物价的职能职责相结合,相互促进,相互融合,推进我委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36—7256205;邮政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朗州路120号市发改委人事科;电子邮箱:cdfgwrsk@163.com。
中共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18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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