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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发改案会〔2017〕17号
市委宣传部:
苏志发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市文化产业发展的提案》已收悉,我委经认真研究,现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一、文化产业科技含量高、环境污染小、资源消耗少、发展潜力大,与传统产业相比优势明显。文化产业对一个城市的人气聚集、知名度提升、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有着独特的地位和作用。因此,加快我市文化产业发展确有必要。
二、2013年6月,常德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常德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2013-2017年)》(常政发〔2013〕10号),规划明确“打造一批文化龙头企业,塑造一批知名文化品牌”、“重点打造具有地域特色的文化品牌,用品牌带动产业”。建议由市文体广新局牵头,定期举办“优秀文化品牌”、“优秀文化企业”等评选、包装、宣传活动。
三、建议积极开展文化产业项目招商活动,着力引入战略投资者,支持民间资金参与我市文化产业的投资、经营、销售和管理。我委将积极配合,加大向上衔接力度,积极争取更多政策、项目和资金落户我市。
四、《常德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2013-2017年)》明确:“加大对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动漫游戏、资本运营等文化产业各类专业人才的培养,突出培养和引进文化产业方面的领军人物、创意策划人才和懂经营善管理的复合型人才。定期编制发布文化产业人才开发目录。充分发挥用人单位主体作用,以项目引才、产业聚才、核心人才带动引才等多种方式吸引高端人才和创新团队,积极为引进人才搭建良好的事业平台。引进到我市的高层次文化人才,按照《常德市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工作暂行办法》的规定享受有关优惠政策”、“积极吸引国内外一流的专业人才来常创业,同时依托本市教育资源,加大专业设计人才的培训力度,提高设计人才存量和质量”。
五、建议由文化主管部门牵头,各部门协同合作,积极引导文化与相关产业科学对接、融合发展。
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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