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综合动态>通知公告>详细信息

常德市价格成本调查队关于桃花源景区门票成本测算报告

发布时间:2017-03-17 15:14    信息来源:市发改委

  • 常发改成审〔2017〕2号

     

    常德市桃花源旅游管理有限公司于2017年2月向市发改委提交了《关于桃花源景区门票及各游览点收费价格方案的请示》,根据市发改委工作安排,我队对景区门票进行了定价成本测算,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关于桃花源景区门票成本测算。

    2、项目由来:该项目由常德市桃花源旅游管理有限公司提出核定景区门票定价申请,经市发改委审定符合价格调整的有关规定,依据国家发改委《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第42号令),安排常德市价格成本调查队进行定价成本测算。

    3、监审对象及范围:监审对象为常德市桃花源旅游管理有限公司所属桃花源景区。范围为桃花源景区新建及提质改造成本。

    4、被监审单位基本情况:常德市桃花源旅游管理有限公司系常德市文化旅游投资公司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承担桃花源景区及各游览点的全面经营和管理工作,预计招聘职工五百多人。桃花源地处长株潭、武汉、成渝、环洞庭湖、长江中游城市群这五大经济圈中部,总面积143平方公里,是国家AAAA级景区、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国家级森林公园、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通过三年的提质改造,现桃花源景区主要包括秦溪、秦谷、桃花山、桃源山、五柳湖。

    5、审核工作时间:2017年3月6日至3月16日。

    二、成本监审的依据及成本项目构成

    (一)一般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国家发改委《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第42号令);

    3、国家发改委《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第44号令);

    4、国家发改委《定价成本监审一般技术规范(试行)》(发改价格〔2007〕1219号);

    5、《湖南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实施细则》(湘价成〔2006〕74号);

    6、《湖南省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办法》(湘价服〔2012〕152号);

    7、《湖南省新建项目政府定价成本测算办法(试行)》(湘价成〔2013〕116号)。

    (二)特殊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国家财企业会计制度》(财政部)。

    (三)被审单位提供的依据

    1、桃花源景区基本情况、新建项目评审报告、合同、发票等有关财务资料;

    2、人员及工资明细表、社保缴费凭证等相关资料复印件;

    3、贷款、融资合同等复印件;

    4、其他业务效益分析;

    5、公司基本情况、证照复印件等;

    6、其他与成本相关资料。

    (四)成本项目构成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和桃花源景区实际情况,确定其门票成本由主营业务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其他业务成本五项组成。

    三、成本审核的程序

    (一)通知被监审单位按规定及时提供有关成本资料,并对所提供成本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提交资料含下列内容):

    1、桃花源景区基本情况、新建项目评审报告、合同、发票等有关财务资料;

    2、人员及工资明细表、社保缴费凭证等相关资料复印件;

    3、贷款、融资合同等复印件;

    4、其他业务效益分析;

    5、公司基本情况、证照复印件等;

    6、其他与成本相关资料。

    (二)常德市价格成本调查队对被审单位报送资料进行初审,确认资料提供完整,按规定转入具体的审核程序。

    (三)常德市价格成本调查队实地进行成本测算工作。审核了桃花源景区的建设成本评审报告、合同等相关资料,对相关成本数据进行归集,听取了被审单位的意见。

    (四)核定定价成本。常德市价格成本调查队通过实地审核后,根据成本项目、成本数据的具体情况,提出成本核增、核减、抵扣的意见,起草成本测算报告初稿,征求被审单位意见,根据反馈意见完成复核,经研究后出具正式成本监审报告并予以送达。

    四、桃花源景区门票成本数据调整及理由

    常德市桃花源旅游管理有限公司申报桃花源景区门票年测算成本33272.44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成本21591.94万元,管理费用3571.25万元,销售费用5711.6万元,财务费用100万元,其他业务成本2297.65万元。根据该公司进行的游客量调查分析,预计桃花源景区的市场容量为150万人次,则申报单位成本为221.82元/人次。具体审核情况如下:

    (一)成本数据核减

    1、核减景区资产折旧4987.38万元。根据该公司提供的景区投入成本汇总表,以及相关项目财政评审报告、中标书、合同等资料,剔除与景区无关资产以及政府投资资产,核定景区资产原值为183701.18万元、土地拆迁费30780.51万元、用于固定资产建设的可资本化贷款利息76448.74万元,固定资产按规定的年限及5%的残值率计算折旧,土地及拆迁费按50年摊销,利息按20年摊销,多计提部分予以核减。

    2、核减工装费用66.67万元。工装费用按3年进行分摊,多计入部分予以核减。

    3、核减食堂费用143万元。食堂费用应计入福利费,在人员费用中已足额计提,此处予以核减。

    4、核减低值易耗品摊销92.25万元。按规定,低值易耗品应按五五摊销的原则计入成本,多计入部分予以核减。

    5、核减食堂外包230万元。理由同食堂费用。

    6、核减专项奖励基金450万元。由于专项奖励基金是与利润挂钩的奖励项目,理应从利润中支出,不予计入成本。

    7、核减其他业务成本57.11万元。其中:折旧核减5.86万元,维护费用核减51.25万元。资产折旧应按规定年限及5%的残值率计算,维护费按资产原值的1%计提,多计入部分予以核减。

    (二)成本费用核增

    核增人员费用430.4万元,其中:管理人员核增135.71万元、营销人员核增13.48万元、景区工作人员核增218.89万元、导游核增62.33万元、游船核增155.88万元、观光车核增70.44万元、停车场核增228.88万元、经营部核增287.64万元。该费用包含管理人员、营销人员、景区工作人员、导游、游船人员、观光车人员、停车场人员、经营部人员的工资、福利、五险一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工资按2015年常德市在岗职工人均工资水平4055元/人·月上浮10%与核定职工人数514人计算,福利按工资总额的14%计提,五险一金按公司实际缴纳基数及费率计提,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分别按工资总额的2%、2.5%计提,不足部分予以补足。

    (三)成本抵扣

    根据规定,其他业务与主营业务共同使用资产、人员或统一支付费用的,依托主营业务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按照其他业务收入净值的一定比例冲减总成本,本次测算按照收入比例法进行核算。根据其他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分摊总成本,应抵扣5269.29万元。

    五、成本测算结论

    经测算,核定桃花源景区门票年定价成本22357.84万元,标准游客数按150万人计算,则单位定价成本为149.05元/人次。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桃花源旅游管理有限公司在原桃花山、桃源山景区的基础上进行提质改造,并新建秦溪、秦谷、五柳湖三大景点,打造了新的桃花源景区。截止报告出具之日,该景区的建设仍在进行中,因此本次测算大部分是以财政预算评审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桃花源旅游管理有限公司申报数据为依据,数据的真实性由该公司负责。

    2、标准游客数由桃花源旅游管理公司根据其进行的市场调查分析提供,该数据的合理性、科学性由该公司负责。

    3、我队将于桃花源景区正常运营一年后对桃花源景区进行正式的成本监审。

     

    附表一:桃花源景区基本情况表;

    附表二:桃花源景区门票成本测算表。

     

                             常德市价格成本调查队

    2017年3月17日

     

    附表一:

    桃花源景区基本情况表

    项    目

    测算数

    一、预测标准游客数(万人)

    150

    二、职工人数(人)

    514

    1、管理人员

    74

    2、营销人员

    21

    3、景区工作人员

    108

    4、导游

    30

    5、经营部人员

    107

    6、观光游览车人员

    25

    7、游船人员

    84

    8、停车场人员

    65

    三、固定资产原值(万元)

     296,179.07

    其中:土地拆迁补偿

     30,780.51

    四、营业收入(万元)

     25,555.09

    1、门票收入

     20,601.00

    2、年卡收入

     80.00

    3、游览车收入

     553.05

    4、租赁收入

     800.00

    5、导游讲解收入

     275.94

    6、游船收入

     1,438.10

    7、商品销售收入

     1,200.00

    8、停车场收入

     607.00

     

    附表二:

    桃花源景区门票成本测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申报数

    调整数

    测算数

    一、主营业务成本

     21,591.94

     -5,560.65

     16,031.29

    1、景区工作人员费用

     578.65

     218.89

     797.54

    2、安全保卫费

     70.00

     -   

     70.00

    2、工程维保费

     2,627.14

     -792.15

     1,834.99

    3、系统维护费

     20.00

     -   

     20.00

    4、能源费

     243.00

     -   

     243.00

    5、清洁卫生费

     80.00

     -   

     80.00

    6、折旧

     17,863.15

     -4,987.38

     12,875.77

    7、其他成本

     110.00

     -   

     110.00

    二、管理费用

     3,571.25

     -846.21

     2,725.05

    三、销售费用

     5,711.60

     13.48

     5,725.08

    四、财务费用

     100.00

     -   

     100.00

    五、其他业务成本

     2,297.65

     748.06

     3,045.71

    1、游览车费用成本

     178.68

     62.76

     241.44

    2、游船费用成本

     716.93

     106.45

     823.38

    3、商品销售成本

     984.51

     287.64

     1,272.15

    4、停车场费用成本

     258.32

     228.88

     487.20

    5、导游人工成本

     159.21

     62.33

     221.54

    六、总成本

     33,272.44

     -5,645.32

     27,627.13

    七、其他收入分摊成本

     -   

     5,269.29

     5,269.29

    八、定价成本合计

     33,272.44

     -10,914.60

     22,357.84

    九、标准游客数(万人)

     150.00

     -   

     150.00

    十、单位定价成本(元/人次)

     221.82

     -72.76

     149.05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