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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湘发改经贸〔2016〕808号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做好2017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发改委:
10月11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2016年第23号公告(见附件),确定了《2017年粮食进口关税配额申领条件和分配原则》和《2017年棉花进口关税配额申领条件和分配原则》。为做好我省相关配额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23号令确定的条件进行申请,申报单位可从国家发改委网站(http://www.ndrc.gov.cn)下载《2017年粮食进口关税配额申请表》或《2017年棉花进口关税配额申请表》,并如实填写,同时附上相关证明资料。
二、申报程序
按照属地原则进行申报。各市州发改委对属地范围内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后报省发改委;省属企业资料直接报送省发改委。
三、申报时间
所有申报材料须在2016年10月30日前上报省发改委。省发改委于2016年11月20日前将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呈报国家发改委。
附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16年第23号).docx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10月12日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0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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