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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发改价调〔2016〕356号
常德市经山水投资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夏家垱停车场停车价位核准的请示》收悉。依据《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常德市物价局关于贯彻实施<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常价服〔2014〕55号)的规定,经材料审查和现场勘察,决定对夏家垱停车场停车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现就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收费标准:
白天(7:00-22:00)小车每车5元/小时,摩托车每车1元/小时;
夜间(22:00-次日7:00)小车每车2元/小时,摩托车每车1元/小时;
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1、停放时间不超过15分钟的车辆;
2、持有合法残疾证件的残疾人驾驶的车辆;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免收车辆停放费的车辆。
三、收费管理要求:
你司接此批复后,应在停车场入口处和交费处醒目位置,按规定内容公示停车收费标准、减免范围等事项,并使用税务部门印制的正规收费票据。停车场工作人员应当规范管理,热情服务,搞好车辆保全。
四、本批复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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