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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市直单位第三轮引进工业项目工作任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12-28 14:55    信息来源:

  • 常办[2007]1

     

    中共常德市委办公室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下达市直单位第三轮引进工业项目

    工作任务的通知

     

    市直各单位:

    为了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确保实现建设工业强市的战略目标,根据市委、市政府研究的意见,现就市直单位第三轮引进工业项目工作通知如下:

    1、从2007年起,市发改委、市经委、市商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科技局每年均要为市本级引进2个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引进1个投资亿元以上的项目视同完成引进工业项目任务);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农村办、市财政局、市劳动社保局、市环保局每年均要为市本级引进1个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团市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事局、市建设局、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审计局、市规划局、市城管执法局、市统计局、市粮食局、市物价局、市国资委、市广电局、市旅游局、市房管局、市公路局、市畜牧水产局、市外侨办、市贸促会、市供销社、市工商联、市台办均要在两年内为市本级引进1个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鼓励其它市直单位为市本级引进工业项目。

    2引进工业项目与年度目标管理量化考核挂钩。凡市直单位为市本级新引进工业项目的,在年度目标管理量化考核时实行加分制,标准为每10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加1分。有项目引进任务而没有完成任务的,其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3、市直各单位对引进工业项目工作要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要配备专人,安排专项经费,为引进工业项目提供必要条件。

    4、市直单位引进工业项目工作由市工业项目前期办负责调度,并适时通报情况。

     

     

     

       中共常德市委办公室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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