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区县(市)委和人民政府,德山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和西湖、西洞庭管理区,市直和中央、省驻常单位: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快行业协会发展的指导意见》已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常德市委办公室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11月22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加快行业协会发展的指导意见为促进我市行业协会发展,进一步提升产业发展水平,维护市场正常秩序,保障会员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经济社会中的重大作用,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36号)和《湖南省行业协会管理办法》(2005年省政府令第201号)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加快行业协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行业协会承担着行业服务、行业自律、行业代表、行业协调的重要职能,以服务会员为主要宗旨,对于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保障行业公平竞争和合作流通,沟通会员与政府、社会的联系,协调本行业以及第一、二、三产业共同发展,加快“工业强市、文化名城、和谐常德”建设,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工业强市、文化名城、和谐常德”的总体战略,坚持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并重的工作方针,以民间化为方向,以体制创新为突破口,大力培育和发展新型行业协会,充分发挥其在经济发展、改革开放、协调关系、规范行为、促进和谐中的积极作用,更好地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2.主要目标。通过“十一五”期间的努力,在全市农林牧渔、制造业、建筑业、金融业、旅游休闲等领域里,培育一批独立公正、行为规范、运作有序、职能突出、代表性强、公信力高、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符合国际惯例的新型行业协会,到2010年为止,会员超过200个以上的协会,总数达到500多家,基本形成覆盖广泛、门类齐全的发展格局。
二、把握工作重点
3.改善治理结构。按照科学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行业协会,明确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会长、秘书长的权利与职责,理事会成员严格按照民主程序选举产生,会长、秘书长不得从同一企业产生。设立相应的监事会或监事,监事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成员不得兼任监事。不断提高行业协会领导和专职人员的自身素质,建设一支懂专业、高素质的职业管理队伍。工作人员实行全员聘任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并订立劳动合同。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按属地原则参加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和工伤等社会保险。优化人员年龄、专业结构,加强专业培训,提高服务水平,实现工作人员的职业化。
4.健全运行机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协会章程,加强制度化建设,建立健全选举、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财务管理以及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管理、重大活动报告和信息披露等内部治理制度,形成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运作机制,激发行业协会的活力。行业协会应建立独立账户,严格依法遵章理财,不得在会员中分配其财产,也不得将其财产挪作它用;每年应制作财务预决算报告,提交理事会和会员代表大会审议;应接受会员、监事、捐赠人、资助人及民间组织登记管理部门对财务状况的查询,并确保相关资料的真实、完整;在换届、变更法定代表人、注销清算时应进行财务审计。
5.推进转型升级。积极推进协会转型升级,以优质服务不断吸纳新会员,扩充新力量,扩大行业覆盖面,全面提升行业影响力和代表性,努力打造一批具有广泛影响力的协会知名品牌。积极开展行业诚信自律活动,建立行业信用服务机制,增强会员约束力,提高行业公信力。依法开展对会员企业各种不良行为采取警告、业内批评、同业制裁、取消会员资格等惩戒措施,并建议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积极开展行业发牌认证、评优评奖等活动,增强各类市场主体的诚信和守法意识,强化行业品牌意识。
三、进一步强化发展举措
6.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把加快行业协会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明确工作目标,认真落实各项责任。成立常德市行业协会发展领导小组,负责全市行业协会政策制定、规划编制、布局调整、指导协调工作。各区县(市)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负责本地区行业协会建设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对行业协会发展的扶持力度,将扶持行业协会发展的引导资金列入财政年度预算,通过“购买式”服务,将行业调查、统计、规划、培训、考核、评先和选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工作,行业内重大的投资、改造、开发项目可行性的前期论证,以及对项目的责任监督,依法委托行业协会完成,并建立相应的购买服务制度,增强行业协会自我造血功能。要结合本地本行业实际,逐步完善发展行业协会目标责任制,重视挖掘、树立和宣传先进典型,提高行业协会的知名度和社会认同感,加强对行业协会性质、地位、作用的宣传,为行业协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7.开展分类指导。结合我市发展实际,政府各主管部门对行业协会组建、发展要进行分类指导,因地制宜进行布局,派专人在行业协会组建初期抽出精干力量,指导筹建工作,并长期建立专人联系制度。在新兴产业、支柱产业、优势行业中有重点地指导组建一批具有较强代表性和影响力的行业协会,着力扶持纺织、机械、电力、物流、市场、餐饮、旅游休闲等行业协会。在市城区,可按行业、产品和经营方式适当细分,成立专业性较强的协会;在区县(市),可从实际出发组建一些产业跨度大的协会;在农村地区,可按照农产品种类或种养植技术特点,以及生产、流通的不同环节,组建专业性较强的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尤其要重点扶持优质环保农产品、禽畜产品、水产品、水果等出口主导型的产业组建相应的协会组织。
8.实施政会脱钩。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和《湖南省行业协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理顺政会关系,制定工作方案,稳步实施政会脱钩。行业协会的机构、人事、资产、财务一律与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分开,其办事机构一律不得与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工作机构合署办公,现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律不得在行业协会兼职。依照有关法律政策,妥善处理行业协会在人、财、物等方面的历史遗留问题,其资产原属国有资产的,应移交回原所有权单位,或明晰产权,实行有偿使用。其从业人员原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由组织人事等部门提出具体办法。
9.加强考核考评。逐步建立和完善行业协会评级制度,借鉴国际经验,引入权威评级机构,探索建立行业协会的综合评价体系,定期跟踪考评,结合年审作出升降级决定。建立鼓励制度,对诚信守法、自律严格、作用突出、社会公允的行业协会及其会长、秘书长,政府可以适当形式的奖励表彰,并纳入全市年度奖励表彰范围。对行业协会运作中出现的问题,视情节给予其限期改正、收回授权、重新选举直至解散的处理。建立公示制度,政府对行业协会委托、授权的职能、年审结果、表彰、违法违规问题查处等,都应以适当方式公示,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对行业特点不明确、设置不合理,行业日趋萎缩、不具代表性,长期不开展活动或内部管理混乱的行业协会,要通过登记、监管等手段进行合并或者予以注销,逐步把不具有规模而又需要的专业性协会并入行业协会作为分支机构。
10.完善监管手段。政府各部门要按照法定职责,不断强化对行业协会的监督,务求取得实效。市县两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行业协会的登记管理机关,要依法进行登记管理;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对行业协会进行相关业务指导。未经登记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依法处理。行业协会无论大小、会员多少,都是平等的独立团体法人,并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和政府相关部门的业务指导。政府对行业协会的管理,要由控制转向培育、服务,通过提供法律依据及进行法律监督,逐步完善监督指导机制。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强对行业协会行为的事后监督,不直接干预其内部运作;协助指导行业协会制定完善行规行约,报登记管理部门备案并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支持对违规会员进行处罚,树立行业协会权威,规范会员企业的生产和经营行为。要引导、推动同一区域内名称重叠、业务相同、会员交叉的行业协会,通过平等协商和会员自愿,重新组合成立新的行业协会。
11.健全党群组织。不断完善“党委政府领导、部门指导、民间办会、依法活动”的新路子,建立健全行业协会党的基层组织。通过加强行业协会党的建设,以行业协会为新的载体,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把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与行业协会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带动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的建设,培养和团结各行业中的党外代表人士,为实现全市人民的富裕安康作出新的贡献。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