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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常德市委办公室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单位引进工业项目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3-09 17:29    信息来源:

  • 中共常德市委办公室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单位引进工业项目工作的通知

    

    市直各单位:

    为了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确保实现建设工业强市的战略目标,经市委、市人民政府研究,现就进一步加强市直单位引进工业项目工作通知如下:

    一、市直各单位对引进工业项目工作要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要配备专人,安排专项经费,为引进工业项目提供必要条件。

    二、凡为市本级引进固定资产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工业项目的,项目建成投产后,按《中共常德市委、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德市工业投资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常委〔2007〕19号)兑现奖励。

    三、凡为市本级新引进工业项目的,在年度量化目标管理考核时实行加分制,标准为每10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加1分,10分封顶。

    四、市直单位引进工业项目的调度考核工作由市直机关工委和市重大项目前期办负责。

    中共常德市委办公室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3月6日

     

    主题词:工业  引进项目△  市直   通知


    中 共 常 德 市 委 办 公 室2009年3月6日印发


     

    (共印1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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