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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常德市企业投资房地产项目核准制改备案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8-15 11:22    信息来源:

  • 常发改法规〔2011378

    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纪委、市监察局《关于印发〈常德市防治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腐败创新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简政放权,扩大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备案管理范围,经研究,决定将我市市级管理权限的企业投资房地产项目由核准制改为备案制管理。该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常德市企业投资房地产项目备案申请资料

      二○一一年八月一十一日

        常德市企业投资房地产项目备案申请资料

      一、企业投资房地产项目备案申请报告(公司红头文件)

      1、企业基本情况、主要投资业绩

      2、项目基本情况

      ①项目名称;②拟选地址;③建设内容;④建设规模;⑤项目总投资额及分年度投资计划;⑥资金来源及资本金筹措情况

      二、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

      填写要求:按表格内容填写企业基本情况(在企业名称栏填写后盖企业公章)、项目基本情况、项目投资情况。

      三、所需资料

      ①企业营业执照;②开发资质证书;③规划设计要点或经规划部门批准的总平面图;④国土证或者土地成交确认书;⑤环保部门出具的意见

      注:①②③④⑤要带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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