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综合动态>通知公告>详细信息

关于印发《全市发展改革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0-11 09:14    信息来源:

  • 常发改法规〔2011500

    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局,柳叶湖旅游度假区经济发展局,西湖、西洞庭管理区发展改革物价统计局:

      为做好全市发展改革系统“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我委制定了《全市发展改革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做出具体安排,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全市发展改革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全市发展改革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

    2011—2015年)

      为适应依法治国、依法行政进程不断加快的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发展改革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广大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保障“十二五”规划目标的顺利实现,根据国家、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要求,结合发展改革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适应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治政府的新要求,适应广大干部学法用法的新需求,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发展改革业务工作相结合,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为推动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深入扎实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坚定法治建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使广大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各项法治建设进一步加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制度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法律手段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进一步发挥,全面推动发展改革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题主线,找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切入点和结合点,合理安排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任务,为推进发展改革各项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发挥好服务、支撑和保障作用。

      (二)坚持明确重点,分类指导。针对发展改革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涉及业务面广的实际特点,明确重点对象和重点内容,实施分类指导,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以点带面,提高全系统依法行政水平。 

      (三)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把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以及各方面对法制宣传教育的现实需求,不断创新工作理念,拓展工作领域,完善工作机制,改进方式方法,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活力。  

      (四)坚持突出特色,打造亮点。立足发展改革和物价部门实际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突出部门特色。要在培育亮点上下功夫,积极开展覆盖广、影响大、受欢迎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三、工作任务

      (一)积极开展法制学习培训

      学习掌握法律法规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首要任务。紧紧围绕“十二五”规划的主要目标和任务,针对依法行政存在的薄弱环节,制订切实可行的法制学习和培训计划,积极开展法制学习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1、明确重点内容,有针对性开展法制学习。突出学习宪法,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构成、基本特征,深入学习国家基本法律,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理念。深入学习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法规,把握好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定职责、程序及责任。重点学习并熟练掌握与发展改革工作密切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规章,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廉政建设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的学习,坚持严于律己,廉洁勤政。及时学习“六五”法制宣传教育期间新颁布和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实际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同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和诉讼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积极开展“以案说法”,增强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和法律风险意识。

      2、突出重点对象,分层次开展法制培训。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和新录用公务员是“六五”法制宣传教育期间全系统法制培训的重点对象。在举办的各种综合性培训中增加依法行政方面内容,组织对本地县市区发展改革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依法行政培训,并对履行行政许可、项目审批核准、资金分配等职能的重点行政执法人员加强专题法制培训。

      3、建立长效机制,确保落实法制学习培训任务。坚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确保每年以党组名义进行两次以上法制讲座。坚持领导干部学法、讲法制度。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干部法制学习制度,采取定期确定自学知识点、适时开展集中学习讨论、按季度进行督促检查等方法,保证自学和集中学习时间。进一步强化对法制学习培训效果的检查考核,建立健全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做到年终有检查、阶段有测试,并将法律知识学习掌握和依法办事情况作为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和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

      (二)大力开展法制宣传

      宣传普及法律法规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明确主题,突出重点,扎实做好法制宣传工作,使广大干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的遵法守法意识,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

      1、深化“法律进机关”活动。突出服务科学发展主题,立足增强干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开展机关内部法制宣传,推动观念、职能、作风“三个转变”,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结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大力宣传机关学法用法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的示范、激励作用,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加强机关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积极开展或组织广大干部参加法制征文、书画、新闻、摄影、动漫作品征集等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鼓励干部创作,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2、积极面向社会开展法制宣传。深入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活动。在节能宣传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以及《节约能源法》、《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颁布实施周年之际,大力开展有声势、有影响的主题法制宣传活动。对新颁布和新修订的与发展改革系统履行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时开展专题宣传活动,为其顺利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建立法制宣传与舆情监测的联动机制,及时抓住与发展改革工作相关的舆论热点问题,组织开展针对性强的法制宣传。把法制宣传融入管理和服务全过程,在日常工作中积极宣传法律知识,促进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树立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自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的观念。

      3、完善法制宣传形式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传统媒体的优势作用,扩大法制宣传的声势和影响。注重利用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开辟法制宣传新阵地,加快建设机关门户网站法制宣传平台,增强法制宣传的生动性、互动性和时效性,提升法制宣传效果。

      (三)加快推进依法行政

      推进依法行政是政府部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把法制宣传教育与推进发展改革各项法治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以法制宣传教育促科学民主决策,以法制宣传教育促制度建设,以法制宣传教育促行政执法,以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其他法治建设,进一步推动全系统依法行政再上新台阶。

      1、进一步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加强行政决策程序建设,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程序。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应当在提交本单位主任(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前交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法制机构负责同志要列席会议。完善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对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加强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方面风险评估。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公示、听证制度,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的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

      2、加快制度建设步伐,提高制度建设质量。不断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咨询论证等制度。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制定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规范性文件,要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并经本单位主任(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建立规范性文件及时清理和定期清理相结合的清理制度,自觉维护法制统一。

      3、严格依法履行职责,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认真落实《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细化行政执法流程,明确行政执法环节和步骤,保障程序公正。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严格规范裁量权行使。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必须经过专门法制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书,方可从事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围绕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和社会管理薄弱环节,开展专项治理活动,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

      4、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要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严格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全面查清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依据,准确作出复议决定,坚决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健全行政复议工作制度,完善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方式,加大调解和解力度,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针对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反映的突出问题,加强培训工作,提高办案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加强上下级机关之间,机关内部行政复议机构与业务部门之间,以及与政府法制部门的沟通协作。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指导和监督,完善行政复议案件统计分析制度,加大案件反馈力度,促进依法行政。完善行政应诉制度,积极配合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活动,依法应诉,尊重并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认真对待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

      5、完善机关内部工作制度,不断提高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行政许可、行政审批、政府信息公开、公文运转、信访举报、保卫保密、法律顾问等工作制度,在此基础上,根据形势发展变化和业务工作需要,及时建立新的机关内部工作制度,使行政运转更加顺畅、保障措施更加到位、工作程序更加规范、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  

      四、实施步骤与安排

      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1-20119月)

      市发展改革委成立“六五”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设立法制宣传教育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监督、考核、验收全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办公室由法规科、办公室、人事科组成,法规科负责日常工作。组织召开全市发展改革系统“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动员会议,对“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完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联络机制,各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要指定一名“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负责同志和一名具体联系人员。各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也要根据本规划要求,认真做好“六五”法制宣传教育的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成立法制宣传教育领导机构,设立办事机构,采取召开动员部署会等形式对本地区“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出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10-201510月)

      根据本规划要求,结合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计划,采取强有力的保障措施,将“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11-12月)

      在做好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同时,按照本规划研究制定检查验收方案和标准,通过实地考察、听取汇报、审阅档案、召开座谈会、抽样调查、交叉互查等形式,认真做好 “六五”法制宣传教育的检查验收和表彰工作。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对于提高广大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促进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使命感。要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摆上议事日程,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力戒形式主义。要精心组织实施好“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督促落实;分管领导要亲历亲为,及时听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全面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

      (二)健全监督激励机制。制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量化考核指标体系和监督激励办法,加强规划实施情况的年度考核、阶段性检查和专项督查,适时对工作得力、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调动广大干部学法用法积极性,激发基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人员工作热情。

      (三)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费。要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工作需要,安排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专项经费,提供必要的办公设备,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正常开展。要确保“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费投入不低于“五五”法制宣传教育时期的水平,并根据实际需要逐年有所增加。

      (四)加强法制工作机构建设。要充分发挥法制工作机构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主导作用,进一步加强本单位法制工作机构建设,尽可能地增加编制和职数,选配政治过硬、业务素质较高的人员充实到法制工作岗位,加强法制工作人员的培训,确保人头足、会干事、能干事、干成事。要关心法制工作人员的培养锻炼和成长进步,重视提拔政治素质高、法律素养好、工作能力强的法制工作人员。

      (五)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要充分认识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对于提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水平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教育骨干培训力度,提高其政治业务素质和组织指导能力。市发展改革委将适时举办全系统法制宣传教育骨干培训班,对各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法制宣传教育骨干进行系统培训。各县市区也要对本地区法制宣传教育骨干进行集中培训,并结合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加强日常培训。要采取多种方式,激发法制宣传教育骨干比能力、学业务、增才干的热情和动力,充分发挥其带动作用。同时,还要善于借用外脑,充分发挥法律专家学者和法律职业者在法制培训、法制宣传、行政决策咨询、制度建设、处理复杂法律问题等方面的作用。

      (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交流。市发展改革委依托委门户网站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专栏,及时交流各地工作动态和成果,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并在“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不同阶段,针对工作任务和存在的突出问题,适时组织召开不同规模、不同专题的座谈会、研讨会,加强系统交流,研究改进工作;探索建立地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联系点,及时掌握基层工作情况,以点带面推动全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各县市区要加强交流平台建设,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验集中交流活动,及时上报本地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展情况,反映存在的问题,共同推动全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取得新成绩。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