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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市社区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2-03 18:40    信息来源:市发改委

  •   委内各科室、各归口管理单位: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保障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保障公民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为贯彻常治市办发〔2014〕15号文件精神,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市社区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纪念今年第一个国家宪法日,同时结合我委社区法制宣传日工作实际,本委特将习近平总书记2012年12月4日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全文刊出。请全委干部职工重温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把讲话精神转化为服务“新常德新创业”的动力,转化为改进作风开拓创新的动力。努力在我委形成学习宣传宪法、贯彻实施宪法的热潮,进一步强化依宪治国、依法治国理念。
      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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