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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发改法规〔2024〕182号
委内各科室(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22号)等规定,现将《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常德市国防动员办公室)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承办科室(单位)对列入目录清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依法履行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结合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实际,必要时组织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其中决策事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
二、承办科室(单位)要把握时间节点,确保决策事项按时完成。法规科要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执行情况的指导、督促工作。
三、承办科室(单位)要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对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所产生的文件资料及时整理归档。
附件: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常德市国防动员办公室)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常德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4年5月16日
附件
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常德市国防动员办公室)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承办
科室
时间安排
是否听证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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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费科
2024年12月31日前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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