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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德市第二人民医院申请,依据《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湘发改价费规〔2020〕801号)的规定,通过实地勘察并综合考虑该停车场的实际情况,经研究,我委将对常德市第二人民医院停车场有关收费事项拟批复如下:
一、收费时段
白天7:00—22:00,夜间22:00—次日7:00,停车不足30分钟按30分钟计算。
二、收费标准
1.白天小车每车每30分钟1.5元,大车每车每30分钟3元;夜间小车每车每30分钟0.5元,大车每车每30分钟1元。
2.与就诊有关的车辆连续停车,小车每天(24小时)每车最高不超过30元(含30元);大车每天(24小时)每车最高不超过60元(含60元)。连续停放超过24小时的车辆,则按上述规定累积计费。
三、减免规定
1.对即停即走(不超过60分钟)车辆、执行任务的军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邮递车、环卫车、市政设施维护车、殡葬车、银行运钞车、残疾人持证驾驶的本人专用车辆,免收停车费。
2.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的,从其规定。
3.停车时间超过上述免费时间的车辆,不享受免费优惠,计费时间从车辆进入停车场起计算。
四、意见反馈
对第二人民医院停车场上述停车服务收费批复,如有何意见和建议,请于2023年3月 8日前电话或书面反馈于我委服务价格和收费管理科(电话:0736-7893232,电子邮箱:cdsfgwjfk@163.com )。
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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