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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下午,市发改委召集区县市发改局、全市各天然气公司召开了天然气采暖季价格政策专项核查工作会议。会议主要内容就是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采暖季天然气保民生工作相关要求。去年10月,国家发改委颁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冬季天然气保供稳价工作的紧急通知》(发改电〔2018〕705号)文件,要求各地对居民生活用天然气实行“保供稳价”、对大民生用(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天然气实行“保供限价”。为落实这一文件要求,又确实保障燃气经营企业合法权益,省发改委紧接着下发了《关于联动调整2018年采暖季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湘发改价商〔2018〕864号)文件,明确对我市非居用天然气在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期间,销售价格上调0.37元/立方米。为落实好上述价格政策,根据省发改委工作安排并报经委领导同意,决定对我市天然气采暖季价格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核查。核查的主要内容:一是居民用气保量保价,销售价格不上浮;二是学校养老福利机构、医院等大民生用气保量限价,价格涨幅控制在20%以内;三是非居民用气严格按相关价格政策执行;四是存在的问题及相关意见建议。检查时间范围为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
会议由市发改委调研员李印华同志主持,商品价格科科长何勇同志传达了省发改委相关价格工作会议精神、宣读了“天然气采暖季价格政策专项核查工作方案”、解读了相关价格政策、回复了部分与会人员提出的一些具体问题。市发改委党组成员、联合工会主席雷霞同志对全市下一阶段有关价格工作进行了部署,就整个天然气采暖季价格专项核查工作明确了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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