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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委联合市编委办出台《常德市市级公共服务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这是我市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的有力行动,也是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更精准、更贴心政务服务的扎实举措。
今年8月份,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明确由市发改委负责梳理我市市级公共服务事项,规范部门行为,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对此,我委积极履责,通过市直各单位填报和两次征求部门意见,最终形成《目录》。
目前,纳入《目录》事项共有329项,共涉及提供公共服务的单位37家,每项包含事项名称、事项类别、服务内容、具体实施机构名称等多个要素,涵盖内容涉及基本公共教育、劳动就业创业服务、社会保险、基本医疗卫生、公共文化体育和水电公共服务等多方面全领域,相关单位均针对 所负责的事项填报和发布了办事流程,确保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事项明确,部门提供服务程序规范、便民高效。
今后,我委将据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单位自身职责职能变化等因素,按照程序不定期对《目录》实行动态调整,做到及时更新、与时俱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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