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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12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2019年粮棉进口关税配额申领条件和分配原则的公告》(2018年第12号)。我市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照公告确定的内容填报相关表格,准备申报资料,于10月30日前报省、市、县发改部门汇总申报。咨询电话:市发改委经贸科 0736-7256210
附:《关于2019年粮棉进口关税配额申领条件和分配原则的公告》(2018年第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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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10-19 10:19 信息来源:市发改委
2018年10月12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2019年粮棉进口关税配额申领条件和分配原则的公告》(2018年第12号)。我市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照公告确定的内容填报相关表格,准备申报资料,于10月30日前报省、市、县发改部门汇总申报。咨询电话:市发改委经贸科 0736-7256210
附:《关于2019年粮棉进口关税配额申领条件和分配原则的公告》(2018年第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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