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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内】市城区巡游出租车运价调整听证会召开

发布时间:2018-06-11 15:55    信息来源:市发改委

  •   6月8日,市发改委组织召开市城区巡游出租车运价调整听证会。消费者、经营者、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等各界代表共20余人参加听证会。

       我市城区现有出租汽车经营企业13家,出租汽车总量1116台,行业从业人员约3750人。自2014年以来,巡游出租汽车行业整体收入持续下降。经成本调查核算,2017年市城区巡游出租车单车年营运成本为255852.77元,单位行驶成本1.54元/公里,单位载客成本2.31元/公里。

       为增强行业活力,落实行业改革实施方案,市发改委会同市交通局、市运管处在广泛调研、成本调查的基础上,依照价格法律法规,拟定了常德市城区巡游出租车运价调整方案。方案拟将市城区巡游出租车运价由政府定价改为政府指导价,并将燃油附加费并入政府指导价范围内,不再单独建立巡游出租汽车运价与燃料价格联动机制;起步价由现在的2公里5元(含燃油附加费),调整为2公里6元(含燃油附加费);满2公里后的续程运行价维持0.5公里1元不变;低速行驶费(车速低于每小时12公里)由满3分钟计费1元,调整为累计满2分钟计费1元;空驶费标准不变,即单程载客10公里以上并从10公里开始,在0.5公里1元运行价基础上加收50%回程空驶费,对乘客乘同一辆出租汽车返目的,不收取回程空驶费;晚班时间为21:00至次日5:00,起步价在白班价格基础上上浮1元,除起步价外的运行价格在白班价格基础上上浮20%;定价浮动幅度为20%,具体执行价格由价格主管部门在浮动范围内确定。

       针对调价方案和出租汽车行业发展,与会代表纷纷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消费者代表龚光明、杨金洲、蒋兆富、杨淼等人希望在调价的同时,规范行业管理,提升服务质量,给市民更好的乘车体验。市人大代表胡晓艳建议,调价幅度要充分考虑市民的接受能力;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出台详细的管理规定,规范收费行为,并加大监管力度,奖优罚劣,以此督促出租汽车行业提高服务水平。

       据悉,市发改委将综合考虑听证会相关情况,进一步完善调价方案,并提请市政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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