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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联合发出通知,对我市2018年春季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进行了明确,今年春季教育收费与往年相比,最大特点是教辅材料费用收取更加透明清晰。今年教育收费的主要政策是:
一、义务教育阶段
农村学校,除向自愿在校就餐的学生收取伙食费,按规定代收作业本费和教辅材料费外,不得另收其他任何费用;城市学校,除按规定收取伙食费、作业本费和教辅材料费外,还可在坚持自愿的前提下,按规定收取住宿费、校服费、就餐卡补办费和校外活动费。
伙食费,按每生每天不超过 15元标准执行(不具备统一配餐条件,只提供饭菜加热服务的,每生每期不超过50元)。
城市学校的住宿费、校服费、就餐卡补办费和校外活动费,按同级发改(物价)、教育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
作业本费和教辅材料费均按下列限价标准执行。
单位:元/生·期
项目
标准
年级
作业本费
教辅材料
合计
小
学
一年级
7.00
7.00
二年级
7.00
7.00
三年级
10.00
70.00
80.00
四年级
10.00
70.00
80.00
五年级
10.00
70.00
80.00
六年级
10.00
70.00
80.00
初
中
七年级
15.00
100.00
115.00
八年级
15.00
150.00
165.00
九年级
15.00
260.00
275.00
二、 高中阶段(公办普通高中)
除按规定收取学费、课本费、作业本费和教辅材料费外,还可向自愿接受相关服务的学生收取住宿费、伙食费、校服费、就餐卡补办费和校外活动费。
课本费,由学校根据教学进度和选定书目,按省发改委、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核定的书目和价格执行,据实收取。
伙食费,学校实行打卡或购票(卡)就餐的由学生自由选择伙食标准,学校食堂按照“保本不赢利”的原则执行;统一配餐的按义务教育阶段的标准和要求执行。
学费、作业本费和教辅材料费按下列标准执行。
单位:元/生·期
学 费
代 收 费
教辅材料费
作 业 本 费
高一
高二
高三
高一
高二
高三
省级示范性高中
1000
200
350
420
20
20
20
其他高中
800
其它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同级发改(物价)、教育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
报名时,学生或家长如发现有违上述教育收费政策的,可拨打12358进行咨询或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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