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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今年1月1日我市大工业、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下调1.57分每千瓦时后,我市工商企业又迎福音,省发改委发文明确调整电价结构,从4月1日起,下调国家电网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0.7分每千瓦时,从7月1日起将农村电网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实行城乡同价,即农村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下调1角2分每千瓦时。
为进一步降低工商企业生产成本,确实减轻企业负担,振兴实体经济,我市发改部门积极作为,竭力为政府当好参谋,为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先后落实电价调整政策:1月1日工商业电价下调1.57分每千瓦时,降低企业年用电成本7800万元;4月1日工商业电价再次下调0.7分每千瓦时,降低企业年用电成本3000万元;7月1日降低农村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实行城乡一般工商业用电同价,为农村工商企业降低用电成本2100万元。今年来,仅电价调整就为我市工商企业降低成本近1.3亿元。下一步,市发改委将进一步在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中介服务收费、企业用气、用水价格等方面做工作,为进一步降费减负,促进企业健康平稳发展尽发改部门应尽之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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