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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内】规范专家评标行为,提高项目评标质量

发布时间:2017-08-10 17:59    信息来源:市发改委

  • —9月1日起全市招投标项目实行“一项目一考评”

    为规范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的考评工作,省发改委制定了《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考评实施细则》。市发改委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贯彻落实该《实施细则》,于8月9日上午召开落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考核细则》座谈会,会同具有招投标管理职责的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经信委、市资管办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家单位共同协商。在落实省发改委精神的基础上,将考核规则进一步细化,制定一套完整有效的具体执行方案。

                          (会议现场)    

    本次会议确定了“一项目一考核”的考核方式,将于9月1日起在全市执行,将从综合考评和项目考评两个方面对评标专家的评标能力、水平、评标道德、遵守纪律以及是否依法履职和评标的情况进行考评。会议还明确了项目考评在每次评标活动结束后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收集汇总后同步录入,市发改委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每季度会将考评情况进行通报并抄送有关部门。对于考评不合格的评标专家,将上报省发改委依规进行处置。


    (会议现场)

    通过本次会议的召开,既贯彻落实了评标专家的考评细则,又严格规范了评标专家的履职行为,为全面提高我市评标工作质量、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环境建立了有效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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