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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气候〔2017〕343号),同意将28个地区作为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湖南省常德市成功入选。
在全球变暖大背景下,暴雨、泥石流、海平面上升、风暴潮、热浪、干旱等异常气候或自然现象,对城市运行和安全造成的危害日益凸显。所谓气候适应型城市,主要针对的是城市生态环境的脆弱性,通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能够有效应对恶劣气候,保障城市生命线系统正常运行、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生态安全相对可靠的城市。
根据试点创建方案,下一步,常德市将围绕建设“智慧常德、健康常德、美丽常德、现代常德、幸福常德”开展适应气候变化行动。力争到2020年,常德市普遍实现将适应气候变化相关指标纳入城乡规划体系、建设标准和产业发展规划,城市适应气候变化治理水平显著提高。到2030年,适应气候变化科学知识广泛普及,常德市在应对洪涝、雷电、冰冻、高温、灰霾、积雪、强风、干旱灾害等问题的能力明显增强,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全面提升,常德市成为依山临湖沿江城市中气候适应城市的典范,带动泛湘西北地区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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