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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内】元月1日起我市执行统一的机动车检验检测服务收费标准

发布时间:2016-12-29 12:02    信息来源:市发改委

  • 近年来,由于我市机动车检验检测服务市场发展不均衡,各检验检测机构“提篮子”、“拉客”等现象时有发生,且收费标准不透明,低的100多,高的400多,常有车主投诉举报。近日,市发改委为了加强机动车检验检测服务收费管理,根据省发改委《关于规范我省机动车检验检测检定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下发728号文件,对我市机动车检验检测服务收费作出了明确规定:一是自2017年1月1日起全市统一收费标准。小型车(车辆自重3.5吨以下的含3.5吨),每车每次180元;中型车(车辆自重3.5吨以上至6吨含6吨),每车每次200元;大型车(车辆自重6吨以上),每车每次230元;摩托车每车每次70元。对检验检测不合格的车辆第一次复检不收费,从第二次复检起每次按不超过初次标准的60%收费;对检验合格车辆,在规定检验周期内不得重复检验并收费。此次核定的收费标准为最高收费标准,各检验检测机构可根据市场供求及服务成本变化情况向下浮动按不超过10%的幅度制定具体收费标准。二是要按规定进行收费公示。各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要在收费处醒目位置悬挂《收费公示牌》,按规定公示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杜绝暗箱操作,坚决抵制非法“中介组织”强行招揽车主指定检验、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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