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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晚报讯 (记者 蔡文龙 通讯员 王强 刘飞)日前,记者从市直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动员大会获悉,《常德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和《常德市市直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已经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批准,市委、市政府同意,正式印发全市各相关单位。市直机关公务交通补贴分为4个档次,最高每人每月1690元,最低550元。
据悉,此次公车改革仅限于党政机关,包括市纪委机关和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市政府各部门,市政协,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市委和市工商联,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市直党政机关所属参公事业单位。全市其他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金融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按中央、省相关政策另行实施。参改人员仅限于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三类。
公车改革后将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公车改革方式是对参改人员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在市城市规划区(高速公路环线)内自行选择公务出行方式,不再报销公务交通费用。
按照“不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的130%”的标准,结合我市实际,确定市直机关交通补贴分为4个档次,标准为:厅级每人每月1690元,处级每人每月1040元,科级每人每月650元,科员以下每人每月550元。机关工勤人员补贴标准按照科员及以下执行。
对取消的公务用车,由公务用车主管部门牵头统一规范处置,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采取公开拍卖等方式公正处置,处置结果向社会公开。
此外,根据市委、市政府研究意见,对取消的公务用车,要求8月底前完成封存,各参改单位编制的实施方案,报市公车改革领导小组批审后开始发放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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