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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财政局下发通知,自7月1日起,在市本级已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的预算单位中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
我市自2012年10月在市级预算单位全面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度改革以来,改革覆盖面迅速扩大,公务卡发卡数量快速增长,公务卡消费逐渐增加,对减少预算单位现金支付结算、规范公务支出的政策效应逐步显现,但目前仍存在公务卡使用范围偏窄、刷卡率不高的现象。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务支出管理,切实减少公务支出中的现金提取和使用,市财政局决定在市本级已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的预算单位中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具体范围包括办公费、交通费、公务接待费、培训费等17项费用支出项目。各单位对授权支付中原使用现金结算的公务支出,除不具备刷卡条件的情况外,原则上必须使用公务卡结算。市财政局、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局将根据相关规定,严格审核各单位支出申请,并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专项检查,将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情况纳入年度对预算单位的综合考评。
来源:常德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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