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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公共机构节能将试点“市场化”

发布时间:2015-11-06 09:59    信息来源:市发改委

  •   记者11月4日从市发改委获悉,为提高公共机构能源利用效率,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公共机构节能领域,我市拟于年内启动合同能源管理试点,启动时将优先选择在部分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进行试点。

      公共机构包括本市行政区域内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及政府投资建设的学校、医院、科技馆、体育馆、文化馆等。节能服务公司与公共机构签订能源管理合同,为公共机构提供项目节能诊断、安装调试、人员培训等一系列节能服务,保证节能量或节能率,并从节能效益中回收项目投资和取得合理利润,这是一种全市场运作模式。据了解,我市公共机构目前尚未开展严格意义上的合同能源管理。公共机构能耗总量虽然只占社会总能耗的一小部分,但公共机构单位能耗较高,节能潜力大,且多为对外窗口,推行能源管理不仅能减少财政支出,更能带头提高全社会节能意识。

        来源:常德晚报(常德市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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