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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湖南省本级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 

发布时间:2015-11-30 16:18    信息来源:市发改委

  •    湖南日报11月29日讯(记者 周帙恒 贺佳)今后,湖南省本级将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近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下发,决定取消13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将10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省政府要求各市州、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落实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审批,同时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管理真空。

      省委副秘书长、省编办主任魏旋君介绍说,从今年7月开始,湖南省按照中央有关精神,开展了取消调整省本级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工作,依据有关法规,分取消、依法转为行政许可、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转为其他行政权力等四种方式进行处理。因此,除了取消和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我省还对国务院文件明确要求取消的49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对应的初审、审核环节取消;明确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的84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省对应的初审、审核环节相应调整。

      我省此次取消的10项省本级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包括了省发改委资源综合利用企业(产品)认定、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审批,省教育厅举办全省性中小学生各类竞赛的审批,省人社厅省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审查,省国土厅探矿权、采矿权协议出让申请审批以及矿业权价款评估备案核准,省水利厅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机构资质认定以及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机构资质认定,省体育局一级裁判员技术等级审批等。

      省政府要求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的事项,不得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实施审批;审批部门要严格规范审批行为,明确政府内部审批的权限、范围、条件、程序、时限等,严格限制自由裁量权,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来源:湖南日报(省发改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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