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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我市停止通过社会化征收方式筹集价格调节基金

发布时间:2016-03-31 16:14    信息来源:市发改委

  •     3月24日,市政府常务会就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取消、停征和整合部分政府性基金项目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进行专题研究。从收文之日起我市停止通过社会化征收方式筹集价格调节基金。市本级停征的具体项目共有5项:(1)市城区建筑工程价格调节基金;(2)市城区营运的出租车价格调节基金;(3)中央、省驻常和外省驻常企业价格调节基金;(4)天然气价格调节基金;(5)旅店业、饮食业、休闲娱乐业等特殊行业价格调节基金。今后价格调节基金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预算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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