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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49家单位接受2007年度优化环境公开测评 我委名列综合综合管理与公共事业单位组第2名 被评为满意单位

发布时间:2007-12-28 14:56    信息来源:

  •    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优化经济环境领导小组意见,2007年度优化经济环境工作效果评价,采取两种方式进行:一是继续对49家单位进行公开测评;二是对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等七家单位开展的行政执法责任制试点工作,由市纪委、市监察局、市法制办进行效果评估。下面分两种情况进行通报。

       一、优化经济环境公开测评情况
       
       2007年列入市直单位优化经济环境测评的单位共49家,分行政执法与涉企收费(税)单位和综合管理与公共事业单位两组。7-10月,市优化办向德山工业园区企业、优化经济环境测评点、部分行政相对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优化经济环境监督员等方面人员,共发放测评表1480张,征求这些人员对列入测评的单位在优化经济环境工作中依法履职、文明高效、优质服务等方面情况的意见与建议,并对其进行日常测评,此分数占总分的60%。12月5日上午,市委、市政府召开测评大会进行会议测评,测评投票人员215名(为市优化办从800名评委库各类人员中按一定比例抽签确定),会议测评分数占总分的40%。两次测评综合结果见附件。

       根据市优化经济环境领导小组常优发[2007]1号文件规定,测评总分达70分以上的单位为合格单位。列入今年测评的各家单位测评总分均达70分以上,均为合格单位。测评总分达80分以上的单位为满意单位。满意单位为: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民政局、市发改委、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委、市政府将对分组测评的前两名单位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民政局、市发改委给予相应奖励。

       今年测评,还评出了4名最不满意科室(办、支队、中心)。分别为:市环保局监察支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科、市房管局物业管理办、市气象局气象中心。
    最不满意科室所在单位要对其分析原因,认真整改。问题确实突出的,单位要对其负责人进行问责和组织处理。单位整改与处理情况,12月底前报市优化办审定。

       二、市直单位行政执法责任制试点效果评估情况

       2007年,市纪委、市监察局、市法制办组织了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规划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交警支队七家单位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与效能监察工作试点。试点工作效果按照“单位自评”、“日常评估”、“测评评估”三种方法评估。按照市纪委、市监察局、市法制办关于试点工作文件的规定,分数达70分以上的单位为合格单位,分数达80分以上的单位,列入市直单位优化经济环境工作表彰。七家单位均为试点工作合格单位。其中市交警支队、市工商局列七家单位前2位,市委、市政府将给予相应奖励。


                    常德市优化经济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0七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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