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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省电力公司与我市达成电网建设框架协议

发布时间:2010-11-08 09:01    信息来源:

  •   本报讯(记者 孟令坤 通讯员 侯署兰)11月4日,省电力公司与市政府电网建设会商会在长沙召开,双方就常德城区电网建设相关事项达成框架协议。

      省电力公司总经理李维建,市委副书记、市长陈文浩,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小明,副市长徐超文等出席会商会。

      按照城区总体规划,到2030年,我市城区将发展到160平方公里、150万人口的规模。为搞好常德城区尤其是北部新城、西城新区高标准的电力基础设施建设,省电力公司与市政府经过友好协商,双方达成了框架协议,即双方建立会商制度、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对常德城市进行高起点、高标准的电力规划;“十二五”期间,在常德城区范围内,严格按照双方审定的电网规划项目实施,优先安排常德城区电网建设项目,确保常德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市政府对全市范围内的电力建设项目坚持做到“一纳入”、“三同步”、“四个优”,即将电力建设项目纳入市里的重点工程管理和服务范围,电力建设实行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调度,在电力基础设施建设中做到征地优先、服务优质、政策优惠、环境优良;常德城区在建设中确需新建电缆敷设线路、已投运的架空线路需要迁移或改为电缆敷设方式,双方通过会商议定。

      当日,双方就我市城区紫缘路110KV电线杆转移项目、金丹路铁仙变输电线工程等项目的实施进行了具体协商,取得了共识。

    来源:常德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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