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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我委以湘建城[2010]284号文命名常德市为“湖南省节水型城市”,并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常德市以此为契机,继续加强城市节水工作,进一步挖掘节水潜力,巩固和发展节水成果,切实发挥示范作用;各城市要以受表彰城市为榜样,充分认识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的重要意义,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要求,对照《湖南省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试行)》,积极开展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全面推进城市水资源节约工作,为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来源:省发改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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