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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在北京联合召开全国清洁生产工作会议。会议的主题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十七届五中全会会议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一系列重要决策和部署,总结交流《清洁生产促进法》颁布实施以来,各地区、各领域推行清洁生产的主要做法和经验,部署全面、深入推行清洁生产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解振华、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吴晓青在会上作了报告。安徽、浙江、山东、广西等省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企业代表在会上作了经验交流发言。
2003年颁布实施的《清洁生产促进法》是我国第一部以源头削减污染和生产全过程控制污染为主要内容的专门法律,推行清洁生产是对传统末端治理污染方式的根本性转变,也是对传统生产方式和发展模式的根本变革,是发展绿色经济、循环经济的基础。《清洁生产促进法》颁布实施以来,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把清洁生产作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手段,作为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内容,将清洁生产纳入各级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重要的专项规划,研究制定配套法规政策,大力推进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积极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和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广泛开展清洁生产宣传培训和国际合作,取得了积极进展。清洁生产的实施,为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实现国家节能减排目标起到了积极作用。
国家发展改革委解振华副主任在全面总结我国推进清洁生产工作的基础上,强调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认识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立足于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大局,以缓解经济社会发展资源环境瓶颈、提升发展的协调性和可持续力为出发点,围绕节能减排中心任务,充分发挥市场的基础性作用,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通过加强规划引领、完善配套法规标准、出台有利于推行清洁生产的综合性政策、实施清洁生产重大工程以及强化技术研发和推广等措施,建立健全推行清洁生产的内生机制,全面深入推动清洁生产工作,开创清洁生产工作新局面。
环境保护部吴晓青副部长在报告中指出,推行清洁生产是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是促进绿色发展的重要抓手。近年来,环保系统在推进清洁生产工作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收到了积极成效,为“十二五”乃至更长时间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新的挑战和新的机遇面前,各级环保部门要紧密结合重点污染物减排工作,将推行清洁生产作为保护和改善环境的有效措施,促进清洁生产与环境管理制度的融合,大力推动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切实加强清洁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积极扩展清洁生产资金渠道,推进传统污染治理方式和传统生产方式的根本变革,实现经济与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
全国人大环资委、全国政协人环资委、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经信委和环保厅(局)的有关负责同志约300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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