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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9月29日电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解振华今日表示,在“十一五”前四年,中央财政和预算投资1285亿元,今年还要投入833亿元,主要用于节能环保的工程。到目前为止,“十一五”期间的节能减排目标还是有望实现的。 解振华是在29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有关“中国承办天津气候变化国际谈判会议”的新闻发布会上作出上述表述的。据悉,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决定承办《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长期合作行动特设工作组”第12次会议及《京都议定书》“关于附件一国家进一步减排义务特设工作组”第14次会议。这也是中国政府第一次承办联合国框架下的气候变化正式谈判会议。
解振华指出,中国已经宣布的应对气候变化行动目标是不附加任何条件的,中国会努力确保目标的实现。实现这个目标,需要付出相当大的努力。
据介绍,为了实现“十一五”期间中国单位GDP能耗降低20%左右的目标,我国在“十一五”前四年的结构节能方面主要是淘汰落后产能,淘汰了小火电机组6000万千瓦,淘汰了落后的炼铁产能8712万吨、炼钢产能6038万吨、水泥产能2.14亿吨,总共节约了约1.1亿吨标煤的节能量。今年我们还计划关停小火电机组1000万千瓦,淘汰落后的炼铁产能2500万吨、炼钢产能600万吨、水泥产能5000万吨,将再形成1600万吨标煤的节能量。
解振华表示:“我们将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中国节能减排统计、监测、考核的体系,实行节能减排问责制,增加各个省、各个地方、各个单位在这方面的透明度,加强整个社会的舆论监督。通过各方面的努力,争取实现已经确定的应对气候变化的目标。在“十二五”期间,我们还将更多地利用经济手段, 通过价格、税收、财政的鼓励性政策来推动整个社会向节能、环保、低碳转变。总之,“十二五”期间,为了落实应对气候变化的目标,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会更加注重节能环保,按照低碳绿色的方向来进一步转变我们社会的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
他还指出,中国将进一步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法规建设,从劝导人们节能环保、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逐步过渡到依靠法律法规约束规范整个社会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结构、改变消费方式,使我们的社会更加节能、环保、低碳。同时,还将进一步加快产业结构的调整,继续加大节能减排的力度,发展可再生能源,努力提高非化石能源在一次能源中的比重。“我们会在“十二五”期间继续坚持“十一五”采取的节能减排措施,有些措施还要进一步加大力度。”解振华说。
中国在哥本哈根会议之前宣布了到2020年要在2005年的基础上单位GDP二氧化碳的排放降低40%-4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比重要达到15%左右,增加4000万公顷的森林面积和13亿立方米森林蓄积量的目标。这是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目标。
解振华透露,现在正在制定“十二五”规划,将把应对气候变化的目标进行分解,单位GDP的能耗、碳排放强度、可再生能源比重以及森林碳汇都可能纳入“十二五”规划当中,有些是要作为约束性指标来进行实施。
据悉,我国决定承办《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长期合作行动特设工作组”第12次会议及《京都议定书》“关于附件一国家进一步减排义务特设工作组”第14次会议。会议将于10月4日至9日在天津市梅江会展中心举行。9月28日至10月3日还将先后举行发展中国家集团和地区的预备性磋商会议。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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