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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我省发布12项“两型社会”建设标准

发布时间:2011-06-17 17:34    信息来源:

  •   6月16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省长株潭两型办副主任陈晓红发布12项“两型社会”建设标准,解读什么是“两型社会”、如何建设“两型社会”。

      2007年12月,国务院正式批复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从2009年下半年起,省长株潭两型办联合中南大学、湖南大学、省社科院等高校和科研机构,共同组成课题组开展调研,并充分听取省统计局、省环保厅、省标准化研究院等相关部门的意见,针对“两型社会”建设中涉及的核心经济、社会功能单元,以及影响资源环境的关键行业和部门,分别根据其具体情况编制专项“两型”标准,指导其“两型”化发展。

      16日发布的12项“两型社会”建设标准,此前已分两批推出试行。去年7月,省长株潭两型办试行第一批6个“两型社会”建设标准,分别涉及产业分类核算、企业、园区、县、镇、农村等方面,侧重产业经济。其中,规定了“两型”企业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绩效表现及创新能力4个方面应达到的要求;“两型”县城以发展循环经济为重点,以“两型”产业为突破口,以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为落脚点;“两型”镇的建设主要体现为以产业带动周边农村发展,实现城乡统筹;“两型”农村建设以生态农业为主,服务业为辅,突出节能高效。

      今年6月初,省长株潭两型办又推出试行第二批6个“两型社会”建设标准,分别涉及机关、家庭、学校、医院、社区、村庄等方面,侧重社会民生。其中,“两型”社区的建设主要体现为倡导低碳生活方式、注重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改善社区生活环境、提升居民“两型”意识;“两型”村庄的建设,以倡导低碳消费方式、节地、节水、节能为资源节约的突破口,以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和改善民生环境为重点,以信息覆盖和特色文化保护为支撑点,着力改善村民生产生活环境。

      12项“两型社会”建设标准均实行定性指标与定量指标相结合。“两型社会”标准体系区别于一般的技术标准,具有较强的社会性,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不仅仅涉及技术手段,更牵涉到社会管理的各个方面,尤其要突出体制机制创新对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重要作用,对于这些难以用数值量化的指标则通过定性来衡量。

    来源:湖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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