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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8日,省能源局、省财政厅和省农办联合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绿色能源示范县项目实施工作。委党组成员、能源局局长王亮方出席会议并讲话,能源局副局长阳谷生主持会议。省财政厅、省农办有关负责同志,示范县发改局和有关项目业主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绿色能源县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确定的新农村建设重点工程。2010年10月28日,国家能源局、财政部、农业部联合授予108个县全国绿色能源示范县称号,湖南有7个县获此称号,其中第一批正式批复实施规划和项目的有26个县,我省江永县、花垣县、桑植县和澧县4县名列其中。示范县将获得国家2500万元的财政扶持。开展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是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措施,主要目的是通过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资源、建立农村能源产业服务体系、加强农村能源建设和管理等措施,为农村居民生活提供现代化的绿色能源、清洁能源,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做出积极贡献。
会议要求,绿色能源示范县一定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示范的重要性,抓紧抓好抓实这一民生工程。一要找准项目定位,依靠项目带动,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多能互补、清洁高效”的原则,认真抓好规划编制、示范工程、项目实施等各个环节的具体工作,充分发挥示范效应。二要明确程序,包括资金、技术和建设三个主要层面的程序。三要做深做细可研报告等前期工作。四要提出切实可行意见,明确财政资金的补助标准。五要形成部门通力合作的联动机制,各级能源局要加强与财政、农办等部门的衔接,尽早着手国土、规划、环评、融资等具体工作,省能源局将开辟绿色通道推动示范县尽快启动项目实施。
来源:省发改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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