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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10月1日实施

发布时间:2011-09-30 10:10    信息来源:

  •   《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将于10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法治湖南建设的又一重大事件。

      今年5月11日,我省出台了全国首部系统规范政府服务行为的省级政府规章《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探索将服务型政府建设纳入法治化的轨道,在全国引起强烈反响。为抓好《规定》的贯彻落实,省政府成立了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贯彻实施〈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的通知》,省长助理、省贯彻实施《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领导小组组长袁建尧多次组织研究《规定》贯彻实施工作。长沙、湘潭、衡阳、岳阳、郴州、自治州等地以召开政府常务会议的方式,就贯彻实施《规定》进行专题研究。省政府法制办召开了全省法制办主任、法规处长会议,对全省法制系统组织协调《规定》的贯彻实施进行部署,还组织编写了《〈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学习读本》,向全省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免费发放10万册。同时,该办举办了《规定》骨干培训班,对省直部门法规处负责人、各市州及县市区政府法制办负责人及业务骨干,进行了集中培训。益阳、常德、娄底、邵阳、永州、怀化、张家界等地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了相关的学习培训工作。9月21日,长沙市举办了贯彻实施《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培训班,来自全市的180余名法制部门业务骨干参加培训。

      省政府还确定了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以及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为“政府服务示范单位”,进行示范引领。省政府法制办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他们的做法,并组织媒体对《规定》贯彻实施准备情况进行了集中报道,营造出贯彻实施《规定》的浓厚氛围。省政府门户网站还开办了贯彻实施《规定》厅局长访谈专栏。株洲、自治州等地在原“12345”市州长热线的基础上,成立了社会求助集中服务平台。目前,全省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及监察系统已基本建成,相关网站已正式启动。省纪委、省监察厅、省政府法制办等部门已联合组成督查组,对各市州和省直部门贯彻实施《规定》的准备情况展开全面督查。

    来源:湖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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