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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6月1日,全国实行阶梯电价

发布时间:2012-05-02 14:47    信息来源:

  •   6月1日起,我国将实行阶梯电价。目前,多省已发布听证方案,其中江苏首档电量最高,为每月204度;陕西最低,为每月120度。

    5月10日前后听证
      阶梯电价将于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施行,且须在听证会前15日向公众发布听证方案。
      阶梯电价要确保80%的居民用电不涨价,这就意味着各地的基准电价,即第一档电价的测算非常重要。
      从各地官网查询看,国内多数省份已表示将在5月10日前后举行听证会,江苏、山西、天津、湖北、陕西、河南、山东7省市已公布听证方案。

    多数省份两套方案供选择
      在已公布的方案中,江苏执行的标准最高,居民月用电量低于204度部分,维持现行电价标准,显然这将使更多居民受益。2011年度,江苏城镇居民家庭户均用电量是每月171.266度。
      陕西省公布了两套方案,第一套方案的第一档用电量确定为120度,在目前可查到的方案中起步最低。
      大部分省份都公布了两套方案供听证代表选择。两套方案往往用电量标准不一样,第二套高于第一套。此外,多数省份还表示,对于低保户、困难户等每月给予10度至15度的免费用电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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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居民电价将分三档
      按照国家发改委的要求,居民用电将被分为基本需求用电、正常合理用电和较高生活质量用电三档。
      第一档:电量按照覆盖80%居民月均用电量确定,价格不作调整。
      第二档:电量按照覆盖95%的居民家庭月均用电量确定,提价幅度为每千瓦时不低于5分钱。
      第三档:电价为超出第二档部分每千瓦时提高3角左右。

    来源:新华网(常德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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