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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3年医改完成既定目标任务

发布时间:2012-06-19 11:55    信息来源:

  • 全民医保基本建立  基本药物制度全面实施

      6月15日,全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在长沙召开。副省长李友志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发改委、省卫生厅、省人社厅等单位负责人出席会议并发言。省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会议。各市州分管领导向李友志副省长递交责任状。全省县市区分管副县(市、区)长参加会议。

      会议透露,我省3年医改圆满完成各项既定目标任务,基本医保制度实现全覆盖,基本药物制度全面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日趋完善。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基本医保制度实现全覆盖,截至2011年底,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参保人数达6903.2万人,覆盖率连续两年稳定在95%以上。同时不断创新基本医保制度,部分地区成功实施了医保城乡统筹、统筹地区内医药费用及时结算、异地及时结算。基本药物制度全面实施,提前半年覆盖全省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次均费用下降22.92%,住院床日费用下降13.25%。

      基层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3年来全省累计投入87.34亿元,支持了多个医疗卫生机构公转房项目建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也取得新进展,已经得到全面实施,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也在顺利有序推进中。

      李友志在会上指出,我省3年来医改起步稳健,进展顺利。同时,医改有力地推动了民生保障和改善,赢得了社会广泛认同和支持。但也要清醒认识到,目前医改的成效是阶段性的,要达到中央的要求与全省人民的期盼,仍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进一步落实领导责任,加大财政投入,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严格督促检查,鼓励探索创新,保护好、调动好、发挥好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让人民群众从医改中真正受益。

      【医院】

      破除“以药补医”机制

      湖南日报6月15日讯(记者 段涵敏 唐爱平)作为老百姓看病的主要场所,县级公立医院将“不在药品上赚钱”,减轻老百姓看病负担。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全省医改工作会议上获悉,我省将在湘乡市、浏阳市、龙山县、祁阳县、冷水江市、石门县的县人民医院,以及茶陵县、炎陵县的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等8个县的10家医院,试点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取消药品加成。

      改革补偿机制,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令公众期待已久的破除“以药补医”制度改革终于浮出水面,但革除药品加成这一机制性弊病,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或形成的亏损怎么补偿?

      省卫生厅政策法规处王湘生处长介绍,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3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2个渠道,减少的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予以补偿。

      “在不增加老百姓就医负担的前提下,合理提高手术费、诊疗费、护理费等医疗技术服务价格,降低大型检查价格。” 王湘生解释,调整后的医疗技术服务收费将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随着医保体系不断健全,老百姓自负费用也将减少,医疗服务价格真正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又能有效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难度相对较小,效果相对较好

      对同一种疾病而言,在县级医院诊疗总费用明显低于城市大医院。有统计显示,2011年,城市医院门诊病人次均医药费用为216.8元,县级医院为133.1元;城市医院出院病人人均医药费用为9269.4元,县级医院为3775.5元。在县医院就诊,还能减少前往城市大医院产生的住宿费、交通费等就医成本。

      王湘生认为,相对于城市大医院而言,县级医院的改革难度相对较小,这主要是由于公立医院改革涉及多个部门、多个系统,需要多项措施统筹协调、配合推进才能实现改革目标,而县级医院的办医主体和管理对象相对单一,不同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程度相对较高。

      县级医院改革,一方面可以为整体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积累经验,另一方面通过增强服务能力,分流患者,缓解城市大医院压力,也将为城市公立医院改革的推进创造条件,效果相对较好。

      有望明年全省推开,力争县域内就诊率达90%

      据悉,8个县试点有了经验后,明年将在全省范围推广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同时,通过完善县级公立医院药品网上集中采购,积极推进药品带量采购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压缩中间环节和费用,着力降低虚高价格。

      以改革“以药补医”机制为突破口,县级公立医院还将面临管理体制、人事分配制度、补偿机制、采购机制、价格机制等方面的综合改革。据介绍,改革力争使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

      【医保】

      支付方式改革对医疗“限价”

      湖南日报6月15日讯(记者 段涵敏 唐爱平)去医院住院、看门诊,有望实施“打包价”、“最高价”。今天召开的全省医改工作会议透露,到2015年,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要提高到每人每年360元以上,通过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对医疗“限价”,提高医保经办管理水平,减少老百姓看病费用和“跑腿”、“垫资”。

      《湖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度重点工作安排》提出,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倍以上、当地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以上、全国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的8倍以上,且均不低于6万元。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达到70%以上和75%左右,逐步缩小与实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之间的差距。

      随着全民医保时代来临,医保资金面临过度消费的风险。据悉,我省将对医疗机构全面实行医疗费用总额控制的基础上,逐步建立住院和门诊大病按病种付费为主、一般门诊按人头付费为主的付费方式。同时结合支付方式改革,探索对个人负担的控制办法,例如我省蓝山、桑植、麻阳等地率先推出,目前全面推行的参合农民乡镇卫生院住院费用起付线外全报销制度。

      “总额控制相当于把减少浪费的责任加诸于医疗机构上,使其主动控制成本、规范诊疗行为,从而提高服务质量,促使医疗费用合理回归。”业内人士认为,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等相当于精细化管理,能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

      据悉,为方便群众看病报销,我省还将推动建立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供应商的谈判机制和购买服务的付费机制,加快建立异地就医结算机制,2015年全面实施统筹区域内和省内医疗费用异地即时结算,初步实现跨省医疗费用异地即时结算,基本实现职工医保制度内跨区域转移接续,推进各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之间的衔接。

      【医药】

      基本药物制度覆盖村卫生室

      湖南日报6月15日讯(记者 段涵敏 唐爱平)解决药价虚高是医改的关键一环,基本药物制度提供了一个突破口。今天召开的全省医改工作会议透露,今年将有序推进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零差率销售,力争年底实现全覆盖。

      2011年6月,我省122个县(市、区)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实施了基本药物制度,提前半年实现全覆盖。2011年基本药物省级集中招标采购,中标价格比投标报价指导价平均下降了21.2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次均费用下降22.92%,住院床日费用下降13.25%。2011年12月31日,我省在村卫生室启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让每一个农村居民都能在家门口享受到基本药物制度带来的实惠。但由于一部分村卫生室没有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村医的养老保险等待遇问题没有得到妥善解决,目前仅44%左右的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据悉,以推动基本药物制度为契机,为了让村医“扎下根”,我省将对村卫生室实施3个方面的补偿政策:针对乡村医生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原则上按30%-40%比例分配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先预拨,绩效考核后结算;将村卫生室收取的一般诊疗费和使用的基本药物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补偿比例适当高于在乡镇卫生院就医比例;村卫生室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省财政统筹中央补助,按一定标准进行补助。

      对于一些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我省将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将其纳入基本药物实施范围,鼓励公立医院和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优先使用基本药物。

    来源:省发改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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