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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洞庭湖生态经济区规划》通过专家评审

发布时间:2012-11-28 11:26    信息来源:

  •   在11月27日下午召开的洞庭湖生态经济区规划专家论证会上,《洞庭湖生态经济区规划》(简称《规划》)被专家组一致评审通过。省委副书记梅克保强调,要在修改完善《规划》的基础上,做好《规划》申报和实施工作,切实把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到加快推进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具体行动和生动实践上来,努力走出一条湖区科学发展、绿色发展、生态发展之路,为全国乃至世界大湖流域综合开发治理探索新路。

      副省长徐明华主持会议,省政协副主席袁隆平,中国科协副主席、省科协主席黄伯云,全国政协委员、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原总裁梅兴保出席并讲话。

      会上,来自省内外权威部门和科研院所的专家学者,在听取洞庭湖生态经济区“1+9”规划体系汇报的基础上,对《规划》进行了讨论审议。专家组一致认为,《规划》分析评价客观、战略构思清晰、建设任务明确、保障措施到位,具有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是一个高质量的区域性综合规划,同意通过评审。

      梅克保在认真听取大家的发言后指出,立足湖南区域发展实际,省委、省政府作出了加快推进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决策部署。这充分体现了党的十八大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要求,体现了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生态安全、民生安全和水资源安全的现实要求,体现了完善区域发展战略的内在要求,也体现了湖区人民加快发展、共享发展成果的迫切要求。当前,《规划》已通过专家评审,但仍有提升空间,规划编制部门要逐条逐字研究、认真整理吸纳专家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在修改完善过程中,要正确处理好长江与洞庭湖、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重点工程建设与相邻地区发展等之间的关系,继续跟进湖控工程等一系列重大专题的研究,进一步突出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的侧重点,切实增强《规划》的可操作性。

      梅克保强调,要按照“年底上报国家,明年上半年争取获批”的总体安排,牢牢把握时间节点,做好《规划》申报和实施工作。要切实做到《规划》编制与建设、项目谋划同步,《规划》申报与获取国家政策支持同步。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扎实推进洞庭湖生态经济区规划建设各项工作。

    来源:湖南日报(省发改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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